3、对策:
针对这些原因,本人认为可采取如下几种措施:
对策之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各镇要结合普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标语、黑板报等多种渠道,深入开展广泛的、形色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土地管理法》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在全县上下形成依法用地、凭证用地,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让非法用地在如东大地上消声匿迹,让不法分子无藏身之地。
对策之二:严惩各类违法占地行为
1、健全县、镇、村、组四级监察网,层层落实责任制。
2、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防微杜渐,把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3、设立有奖举报信箱。这样,奖罚分明,可弘扬正气,压倒邪气。
4、重拳出击,严惩各类违法占地行为。对非法建筑物该拆除的拆除,应没收的没收,不能以简单的低补代罚,特别是非法转让土地,必须在没收卖方的非法所得,并处买卖双方非法交易额50%以下的罚款,没收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进行公开处置,永远不得为其颁发土地使用证。
对策之三:开足前门、堵死后门
停批不是解决非法转让交易,活跃房地产一级市场的根本途径。政府不批,他自建;因不批而没有报告、宅基地转让,他转让自留地、承包地,搞“全民创业”,建“厂房”出租、转让。总之,你有政策,他有对策。要让非法交易没有市场,必须开足前门,确保人人有工作和生活所以必须的居住场所,让中低收入阶层,特别是困难户也购得起房,这就要求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开发解困房;同时物价等部门应严控商品房价格,防止开发商追求利益最大化,逼着无房户走“后门”。
对策之四:高起点规划农居点、农民公寓
从集约用地的角度看,零星的、分散式的、非字式、条字式的住宅线用地,它严重地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就是庄园式的住宅小区也是不可取的,建筑容积率太小。因此,在镇郊结合部,本人认为应规划好农居点,新建农民公寓,严禁开发别墅区,有条件的可开发联体别墅、楼中楼,要防止“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将镇郊结合部宅基地真正管住、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