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大税收执法力度,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一些有能力缴税的企业之所以欠税不缴,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税法刚性的弱化。为此,迫切需要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普及新刑法、税收征管法和其他行政法规,让欠税企业懂得偷逃、抗税为法律所不容,欠税同样是违法行为。在此基础上,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纳税人隐匿和转移资金,逃避追缴税款的行为,营造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税务机关要严肃执法,加大监控力度,坚决执行加收滞纳金和罚款制度,及时果断地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使欠税企业不仅在经济上捞不到实惠,而且要受到损失,从事实中得出欠税不如按期纳税的结论。公安、司法机关要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压缩欠税,对那些有能力偿还欠税但却故意逃避的企业,不仅要贯彻税款优先的原则,采取强制措施扣缴入库,而且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改革税收计划的分配方式和考核办法。实际工作中,由于税收执行指令性计划,因此税收工作搞得好不好,主要看是否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任务。如果完成和超额完成税收计划任务,即使其它工作做得不够好,也一好百好,如果未能完成税收任务,即使其它工作做得再好,也一票否决。这样的考核办法弊端很多,主要表现为:“人为欠税”和“寅吃卯粮”。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改革税收计划的分配方式和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税源信息采集办法,尽可能使税收计划与经济发展成果相吻合,即不能寅吃卯粮,大搞预缴、空转,又不能藏富于民。因为,税收计划只有实行指令性和指导性相结合的办法,才能有效抑制“人为欠税”,同时又能控制“寅吃卯粮”,充分发挥税收计划对组织收入工作的指导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