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比较研究(4)

2010-06-17 18:57


4)〈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和指南;
5)〈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指南(7);
会计准同时并举的出台不仅仅涉及到会计领域,还涉及到国家财政、税收、预算、证券等方方面面,需要各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一气呵成地出台一套全面、系统、完整的会计准则则相当不易。因而,笔者认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应根据我国经济发展和市场经济的特点的需要,分别轻重缓急,逐步择机出台。
  另外,我国于1997年5月加入了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为其成员国,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作为代表参加。同时,CICPA是IASC理事侍的观察员。目前,在世界上有观察员身份资格的只有四个组织。它们分别是:欧州委员会(EC)、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CICPA)。我国CICPA之所以能成为少数几个观察员之一,是和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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