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标准化设计与管理来源(2)
2010-07-11 01:10
(3)产品信息、风险披露不透明。对推出的人民币理财产品,银行有责任向投资者披露持有资金的投资方向和资金运用模式,并全面揭示潜在风险。如果信息披露不充分,投资者受到银行的不实宣传的错误引导,容易使得二者陷入法律纠纷,并损害到人民币理财产品的吸引力。然而,信息的全面披露也有可能使得银行陷入两难境地:如果客户面对的是非固定收益的产品,则他们关心的将不仅仅是银行信用问题,还会考虑利率风险问题。银行必须对债市投资的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问题作出全面的揭示。由此,银行信息披露上对监管部门履行得较好就会造成对投资者的不公。
(4)产品形式单一,创新不足。人民币理财产品发行至今,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存在高度的趋同性,特别在资金的投向及产品的收益率方面都比较相似。这种同质性可能是由于人民币理财产品自身附带技术含量比较低,相比起其他理财产品更易于复制的结果;此外,由于受到地区性监管部门的限制,新产品的开发也存在一定阻碍,导致了人民币理财产品内容形式的单一、缺乏个性化的创新点。
(5)产品运作缺乏规范化管理。银行由于缺乏对人民币理财产品规范化的管理,容易混淆理财产品与其他类业务定义以及明细分类,产品的具体运作难于定位;缺乏对风险的严格管理,有可能引发投资收益出现所谓“保底”问题。现在多数银行实行承诺保底收益,但银行作为承担资产受托和管理角色,预期收益率并不代表着一个可靠而真实的收益,因此有可能出现市场上各家银行在预期收益率上的恶性竞争。为此,银监会已向各家银行明确提出“产品收益率不能盲目攀比”、“人民币理财产品不能搭售存款”、“明确风险提示”三方面要求以规范市场。
2、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标准化设计当前,市场对人民币理财产品的需求十分旺盛,银行在产品的后续供给上除了要保持“量”的供给,更应该强调“质”的提高。当务之急是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产品设计与运作管理方法,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促进人民币理财市场进入一个规范有序的繁荣发展阶段。
2.1 产品外观要有现代化的包装形式银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简单的理解就是将客户手中闲置资金集中投向不同理财渠道,使投资者能拿到高于存款储蓄的收益。在这个过程里,银行其实扮演是一种“经销商”的角色,而并非产品的“开发商”,即银行通过打包包装金融市场上某个产品,加一定的盈利率出售给投资者。因此,产品的畅销与否首先就与产品的包装形式是否能吸引投资者的眼球相关。在人民币理财产品推出初期,许多银行就是依靠预期高收益率的外包装加上保底的承诺吸引了顾客。然而,随着国内投资者对理财产品认识的深入,这种简单且不规范的包装形式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笔者认为,人民币理财产品的设计需要突出现代投资理财的理念,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理财动机和需求,寻找与时代同步的兼具人性化的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信托凭证就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形式。
2006年理财市场上出现了由人民币理财产品和信托相结合的新型理财品种。如兴业银行的“万宝利”与民生银行“非凡理财”。两个产品期限均为1年,收益率较近期市场1年期产品平均收益率高20~30 个基点,不缴手续费,投资者自行申报纳税。此类新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信托产品为基础资产,开创了银行与信托的新结合。
以信托包装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是银行和信托的新型结合体。其优点在于:(1)扩大了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渠道。原有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投资方向与货币市场基金类似,渠道比较单一,其收益易受到货币政策的影响。而对于新产品,银行则直接将信托产品列为理财的基础资产,扩大了投资的领域;(2)增强了人民币理财产品的流动性和灵活性。新型产品拥有信托产品的质押贷款功能,能够办理质押贷款,具有较强流动性,解决了资金需求变动的问题;(3)提高了产品收益率并能规避部分风险。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能带来比传统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更高的收益,而银行与信托公司相比存在较高的信誉度,在新产品中,理财产品发行银行承担代客投资,银行与信托的结合使得新产品的收益率具备银行高信用的担保。因此,低风险的信托类人民币理财产品可能成为的将来人民币理财产品市场上主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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