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的现状与对策(2)

2010-07-11 01:11


  3、我国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的法制不健全 
  在我国,虽然《刑法》、《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会计师法》都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违规处罚作出了规定,但是实际上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处罚比较轻,主要停留在警告、没收违法收入、罚款、通报批评和暂停执业资格上。这使得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制度形同虚设,即使审计失败,也没有经济赔偿的压力。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制定价格时很少考虑提高审计质量与防范审计风险所需要的审计成本。于是也就造成了审计过程不执行必要的程序,不收集必要的证据,审计收费自然低廉,审计的质量肯定难以保证。 
  三、解决审计收费偏低问题,提高审计质量 
  1、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 
  为避免审计收费秩序的混乱,制定统一、公开的审计收费标准是非常有必要的。西方国家公认的审计收费标准为审计项目所需的审计工作小时。一般而言,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和审计风险等都与审计工作小时密切相关。因此,我国财政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惯例,以审计工作小时为基本依据,同时考虑各地之间的差异来制定全国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具体来说,可以考虑规定审计收费的上下限,全国各地都按照该标准执行,在标准的上下限内收费。必须强调的是,实际审计收费不得低于标准的下限,从而控制和消除以降低审计收费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争夺客户,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审计收费偏低的状况。 
  2、加强事务所自身建设,同时促进事务所之间联合发展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多、规模小、审计质量差别不大,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事务所应加强自身的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审计人员素质的提高。同时,扩大事务所的规模,通过与其他一些事务所的强强联合,提高事务所业务的覆盖面及其谈判地位和实力,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客户,参与竞争。这样既可以缓解我国目前竞争过于紧张的现状,又可以加大我国事务所的国际竞争力。 
  3、完善审计收费披露制度 
  针对我国审计收费透明度不高的现状,证监会应制定法规加强审计收费的披露。将信息的披露作为强制性规定,明确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对需要披露的审计收费设置明细账,将工作小时、差旅费、咨询费用以及其他或有收费分别列示,对不按要求披露有关信息的人员的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应将事务所的变更以及变更原因进行披露,进一步完善审计收费的披露内容和要求。 
  4、建立健全审计收费违规赔偿的法律制度 
  在出台统一的审计收费标准之后,非常有必要再制定相关的惩罚制度。要想提高会计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舞弊成本,必须加大其诉讼压力,从根本上改变当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以行政责任为主,刑事、民事责任为辅,其中又以民事责任最为薄弱的状况,逐步加大刑事、民事处罚,尤其是民事赔偿处罚的力度。增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对其形成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勤勉尽职,减少不规范的审计行为。 
  【参考文献】 
  [1] 杨中环: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收费标准的思考[J].价格月刊,2004(7). 
  [2] 熊守春:对我国CPA审计收费问题的思考[J].财会研究,2005(3). 
  [3] 戴娴:对我国审计收费制度现状及根源的思考[J].内江科技,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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