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XX林业生态市建设。XX是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广东西冀沿海防护型林业生态圈的范围,对建设“绿色广东”、“和谐广东”的作用极其重要。因此,我们要根据广东林业生态省建设布局,结合XX的地形地貌、气候、植被、土壤等的自然特征,主要生态问题及自然灾害类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对生态建设的重要需求,构筑“一圈、一带、两区”(城市林业生态圈、南部沿海防护及景观林带、东北部山地重点生态公益林区、中西部丘陵台地特色商品林区)四个组团式林业生态区,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效应,基本实现“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生态文明”的建设目标。
2、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同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生态建设就是根据和谐发展原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按照物质循环规律,对受到人为破坏的自然界物质流链进行恢复,并不断优化产业链,避免人类活动对自然界产生干扰。当前,发展循环经济已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而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其核心就是“减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环”,要求在重视清洁生产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避免经济增长对生态环境的破坏。XX是南方最大的石油化工城市,也是新兴的海滨城市,充分发挥森林在生态建设中的作用,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与持续利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生态安全,有利于经济发展能力的培养,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协调与和谐。特别是XX既要打造XXX最大的重化工业基地,又要建设美丽的、现代化的海滨城市,更应该在经济发展中注重建立资源可循环利用的新型工业,对自然资源开采要采取爱惜和节约的态度,并逐步减少对物质资源的依赖,实行清洁生产和节约生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
(二)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增强做好纠纷调处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山林权属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如不及时调处,很容易成为不稳定因素,甚至引发群体性上访或械斗事件的发生,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要把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调处好山林纠纷案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在调处中,要根据尊重历史和现实,遵循有利于安定团结、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原则,依靠当地干部群众,严格依照有关政策法规,妥善解决有关争议林地林木纠纷。
(三)着眼于促进国有林场经济发展,逐步建立林区和谐社会
XX市属XX个国有林场,除了XX林场外,都负债比较大,经过“三年脱困”的努力,负债虽然减轻了,但仍然是一个突出的问题,仍然是困扰林场发展的一大因素。实践证明,充分利用各林场自身优势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是增强林场经济实力的有效途径。发展多种经营,可采取多种形式,哪种适宜就用哪种,哪种有利就用哪种。既可以林场独资经营,也可以联营;而联营既可以是林场集体与职工个人的联营,也可以是引入外资同林场的联营,还有职工之间的合股经营。同时,我们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做到立足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谋划林场发展,立足于改善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谋划林场发展。在林区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逐步建立林区和谐社会。
(四)依靠森林公安力量,坚持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各级林业部门应该充分依靠森林公安力量,对当前林区社会动态进行认真、全面的研究,严密掌握林区社会动态,坚持制止大规模、群众性或对局部稳定产生影响的非法采伐阔叶林、收购无证木材等严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严肃查处山火肇事者;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大力加强防控工作,积极做好“三情”(山情、林情、社情)调查,加强“四网”(案件协查、群防群治、情报信息、边界联防)建设,构建警民结合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主动配合政府和地方公安部门化解林区矛盾,及时发现、妥善处置有关群体事件,努力把影响社会和谐的苗头和事端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初始阶段,增强林区群众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