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检察机关如何实现执法形象的转变(4)

2010-06-15 21:31

6、树立典型,宣传形象。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化检务公开,让群众了解检察机关及其职能,把检察机关及干警的执法活动,自觉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防止职权滥用。要加大检察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爱岗敬业的先进典型。要积极宣传打击犯罪、惩治腐败、服务大局的显著成果,扩大检察机关的知名度,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检察机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形象。

7、领导带头,示范形象。形象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领全体干警认真贯彻执行中政委的“四条禁令”、高检院的“九条卡死”、“廉洁从检十项纪律”和省院“六条禁令”的规定,坚持做到“三带头”。即带头办理案件,寻找诉讼监督案源,到基层解决集体上访案件;带头廉洁自律,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带头学习,不断用先进的科学理论充实武装头脑,提高总揽驾驭全局能力、宏观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理复杂矛盾能力。要提倡“领导一线工作法”,即: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形象在一线树立,狠抓各项工作措施在一线的落实。推动执法形象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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