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六个关系(2)

2010-06-17 16:59


六是检察工作的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全局。检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服从于这个全局。无论是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还是检察工作改革、理论研究、检务保障等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全局来开展。最近高检院对侦查分工作了一些调整,赋予一些业务部门一定的案件侦查权和案件线索的初查权,目的是要优化侦查权的配置,形成合力,使法律监督取得最佳最大的效果。对此,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贯彻和落实。要看到侦查权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侦查权是整个检察院的权力,不是某个业务部门的权力。各有关部门在行使这一权力时,一定要从全局出发,正确处理侦查工作与原有业务工作的关系,立足自身的业务工作,加强相互配合,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法律监督的整体水平。

 

 


正确处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的六个关系(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当前社区警务的现状及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