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要成立一支相对专业、稳定的培训队伍。由区司法局、法院的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处、所及业务庭负责人为组成人员,吸收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一同参与,组成一支相对专业、稳定的培训队伍。培训队伍的主要职责是:制订培训大纲,确定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全区调解干部进行法律专业知识、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做好教研工作,不断提高培训的专业性、专题性和互动性,使培训工作贴近工作实际,贴近调解干部;研究、解答调解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最后,要切实保障调解培训的经费。高质量的培训需要必要的经费保障。在这方面,要舍得投入。比如,购置相关的教材(包括书本、光盘等多媒体教材),建立全区调解员资料中心,购置教学设备,充分运用DVD、电视机、投影仪等现代化多媒体手段进行培训,增强培训的效果。此外,还要鼓励教学研究和开发,对作出成绩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