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之所以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主体,是因为他是前述国企官僚阶层利益集团的“塔尖”,下级官员都要对他顶礼膜拜,俯首称臣。就象一把手自己的命运取决于政府部门一样,国企下级官员的命运也都取决于他的上级,而这个最高的“上级”就是一把手。这个一把手在国企内部的权利无限大,由此形成了国企特有的“唯上是从”的特殊的企业文化。由此可以认为:国企之弊,其要害在“独”,即权利没有制约;救治之道,在于“分权”,即国企内部的权力“制衡”,这也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题中应有之意。这其中包括经营者及其团队的制衡作用,职工及其利益集团的制衡作用,等等。笔者在《国有独资(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及其矫正》一文中曾认为:既然“一股独大”的产权格局短期内无法彻底改变,政府部门指派一把手致使第一层委托代理关系缺失从而无法实现“两权分离”,那就不妨在强化第二层委托代理关系上做一些研究,在强化职工监督上做一些研究,这些又要另文再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