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配人员,搞好移交。选配好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是保证“中心”优质服务和高质量、高效率运行的关键。各地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那些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强,业务熟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并具有会计专业职称的人员选配到“中心”财会工作岗位上来。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选配好“中心”财会人员:一是可以从现有村会计队伍中挑选那些年轻有为、业务熟练、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会计到“中心”工作;二是结合乡镇机构改革,在现有乡镇干部中挑选一些熟悉财会业务的同志到“中心”工作;三是向社会公开招聘。配备“中心”工作人员要体现精干、高效,一般按照8至10个村配一名财会人员原则进行配备。要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培训,“中心”建立后,市里将统一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要落实好办公场地,通过政府适当补一点,各村自己出一点的办法,落实好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好电脑、档案柜等必备的办公设备以及防盗、防火、防潮设施。在此基础上,及时办理财务账册的移交工作。账册移交要在乡镇分管领导的监审下,在“中心”负责人、村财务负责人、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三到场的情况下,由移交人和接交人办理移交接交手续。要严格按规定办事、规范操作,防止草率办事。
(四)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后,原有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有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新的管理体制的要求,因此要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原来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要建立起与新的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村级财务预决算、现金管理、财务审批、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档案管理等制度,明确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职责范围,正确划分“中心”财会人员与各村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使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真正达到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实行村账乡(镇)代理后,村财务室一般只设报账员一人,负责办理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等集体货币资金的收支、保管和账目公布等工作,并负责报账及有关统计、报表等财务工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特别是曾犯经济问题的、经商办企业亏损严重的以及家庭负债较多的人员不得担任村报账员。对经济往来多、财务管理任务繁重的村,可增设管理会计。经济规模较大的村要逐步推行会计任职等级资格制度。村企不分的要先将村办企业的财务与行政村的财务分离,不允许将企业和村并账到中心。
三、加强领导,深入指导,认真抓好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建设
建立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深化村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它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关系到我市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要高度重视,把建立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市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市村级财务深化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好村账乡(镇)代理相关事宜。纪检、监察部门要抓好组织协调,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涉及村账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组织、民政部门要抓好村务公开的深化,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农业、财政部门要抓好村级财务会计代理实施方案阶段性目标的落实、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素质的提高、清账理财和账务的移交等工作的落实;宣传等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要求的高度来认识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它列入农村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高度重视,做到工作有位置、时间有安排,精心部署,求真务实,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建立乡镇村账委托代理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