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全面贯彻各项政策,切实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一要落实支持农业发展新举措。中央决定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实现“三个高于”,即财政支农资金的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建设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并且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尤其是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项目、增加资金投入时都要向农村倾斜。同时,今年省级财政预算也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提高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标准,扩大农机具购置资金补助范围,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的投入。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上对我市“三农”投入的支持。市财政今年安排500万元左右的资金,重点扶持新农村建设,县(区)财政也要切实加大这方面的投入。二要完善新农村建设新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整合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人员,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把乡镇政府的职能转移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文化、法律等服务上来。进一步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县乡财政的自我保障能力。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支出比重,确保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在保护和节约耕地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土地有偿流转新机制,把村镇规划和建设用地调整问题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尽快建立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的有效机制,探索逐步化解旧债的具体办法。金融部门要调整信贷结构,增加支农资金投放总量。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增强对“三农”的服务功能。要通过政策引导,调动农民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投入;通过落实国家补助资金、“以奖代补”等政策,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建设投工投劳;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下,动员组织农民参加公用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逐步完善资金配套支持等政策,引导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三要创新资源配置新模式。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职能作用,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农业项目、资金、人才、科技的整合问题,按照“项目捆绑,资金整合,统筹规划,各记其功”的原则,对财政资金、基本建设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村社会各项事业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使用,加强协调监督,保证建设重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选准工作切入点,努力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开局。一要制定科学发展新规划。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思路、目标、重点和工作措施。按照中央提出的“二十字”方针和市上关于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区)要在今年第一季度制定出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年度具体实施方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要抓好示范引导。市上集中力量抓好泾河川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在312沿线川区各乡镇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率先突破;区域内的其它村也要因地制宜,积极实践,力争把泾河川列入全省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示范园区。其它各县都要立足实际,找准突破口,每县选择2至3个村开展试点,重点在主导产业、小康住宅、农村沼气、水电路配套、生态环境保护、学校和村卫生所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未列入试点的村镇,要以制定规划为切入点,以实施“三清五改”村庄整治工程为突破口,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三年内全市所有村庄基本上改变“脏乱差”现象。没有规划的村镇,要暂缓宅基地和建房审批。二要探索农村建设新路子。我市农村自然条件差异性大,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当前推进新农村建设,应从解决农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特色,量力而行,分步实施。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基层组织的领导核心和群众的建设主体作用,协调发展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实力型”村子要走政府引导、农民自主建设的路子,“成长型”村子要走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建设的路子,“待哺型”村子要走投资启动、扶贫开发的路子,防止千村一面、搞一刀切。三要营造农村和谐新局面。目前,我市农村还有16万绝对贫困人口、37万低收入人口。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以实施“整村推进”和易地搬迁项目为重点,千方百计帮助贫困群众增加收入,确保年底7200人基本解决温饱,3.89万人稳定解决温饱。要切实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积极倡导社会互助,下功夫解决群众、特别是农村偏远山区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困难,真正实现各类群体难有所帮、贫有所济、残有所助、困有所解的和谐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