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实施对贫困户的有效救助。
有些群众处在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的边缘地带,既达不到五保户的条件,也进不了“低保”的范围,但在生产和生活上确实存在着困难和问题的贫困户。人均收入高于625元,却低于当地人均收入的这部分人。在遇到正常年份,还能勉强维持生计,如遇到小灾就出现生产和生活的困难。对这部分群众,一方面应积极地实施生活救济外还重点要从发展生产,增加经济收入这方面着手,实施生产救助。充分结合当地的实际,有计划地有针对性地实施生产救助。使他们尽快增加收入,增强抗灾防病的能力。
(四)多部门联手,开展其他专项救助。
目前,我县农村贫困群众除了生活上的困难外,还有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生产等诸多方面的困难,这就需要在农村除了解决好贫困群众的吃饭问题外,还应当多部门联手,积极地开展农村居住在险情险段户的搬迁和危房户的改造工作、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贫困学生救助工作、以及法律援助、社会互助互济等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问题。精心构筑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层,以社会互助及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农村社会稳定筑起一道坚实的安全网。
三、几个亟待加强和改善的问题
第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生产和生活问题当作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看作能否实现农村小康生活的关键环节来认真对待。深怀“爱民之心,为民之情”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实施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救助工作。
第二、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
第三、一切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规范运作。
第四、加强对农村特困户生活救济工作的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的审核、审批程序。
第五、加强民政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对农村特困群体社会救助的整体合力。
第六、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特殊扶持政策,使农村特困群众生产生活救助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