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应有的“先进观”(2)

2010-06-17 23:03


  “和”为贵,以合力促和谐。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是县委书记工作的重要内容,维护团结、加强协调是县委书记履行领导职责的基本要求。县委书记必须善于激发和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建设和谐社会,做到以合力促和谐。
  “行”为“旗”(帜),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人。一要立党为公,克己奉公。二要廉洁自律,廉政自守。三要勤奋敬业,勇于创新。多想事,多谋事,辛勤工作,无私奉献,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榜样,做出表率。

县委书记应有的“先进观”(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初探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