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临床合理用药小组对前十名的药品中连续三个月出现超常增长的药品供应商予以警示。对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并经核实后立即停用该药品,库存药品一律退货。对违规行为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7、制定《 医院临床科室药品使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门诊每张处方最高金额不超过200元;规定各科室住院药品收入比例,对超药品收入比例的科室由核算办按规定扣除当月相应的奖金。
8、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药品使用违规行为的,对涉及相关药品的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予以警示,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对以上问题严重者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