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协议
本合同附件
技术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技术协议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建设地点: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102号楼1层(重庆市) 工程承包范围:机房装饰装修部分、机房供配电部分(市电、UPS电源、防雷接地)、机房通风排烟部分、机房气体消防部分、机房安防监控部分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合同及本协议签订后一周内进场施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20 天。
第三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建成后的屏蔽室必须通过国家保密局指定的权威部门的检测。
第四条 组成本技术协议书的文件
组成本技术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设计方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2.施工组织方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6.售后服务承诺书
7.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五条 其它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本技术协议书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甲方承诺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给予乙方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以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竣工。
机房建设协议
技术部分
一、 工程概述
本工程所在地为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102号楼1层(重庆市),中心机房总面积大约为50平方米,整个工程区域划分为3个功能区域(如下图):屏蔽机房(30平方米)、维修通道(约3平方米)、操作间(约17平方米)。本工程机房建设区域楼板承重可满足机房安装计算机设备所需的承重要求。根据该机房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的技术要求,本方案中屏蔽机房壳体高3.25米。在装修时,综合考虑到机房的空间净高、空调送风及线槽铺设等因素,屏蔽机房地板安装高度为0.2米,吊顶安装高度为2.9米,屏蔽机房净高不低于2.7米,操作间地板安装高度为0.2米。
屏蔽机房的安全设计目标是依据有关法规,对信息网络系统的运行环境进行安全保密设计,使其达到国家保密标准BMB3-1999《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的“B”级标准,以确保该系统的安全保密性。其内部按国标“A”级机房标准来设计建设。
二、 工程执行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在本项目的设计中主要参照了以下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
《高性能屏蔽室屏蔽效能的测量方法》GB-12190
《处理涉密信息的电磁屏蔽室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BMB3-1999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00)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 50174-93)
《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2000版)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0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14-2000)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2004)
机房建设协议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5-9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98)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SJ/T30003-93)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T50052-95)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T50034-2004)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03-2002)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94);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93);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T54-95);
《通用用电设备设计规范》(GB50055-93);
《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YD/TT54-95);
《通用用电设备设计规范》(GB50055-93);
《民用建筑线缆标准》 ( EIA/TIA 586)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T50339-2003)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建筑内部设计防火规范》(GB/T50222-95)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T50015-20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243-2002)
《消防疏散标志设置标准》(GBJ01-611-2002);
所选设备及材料的有关资料、建设方提供的平面资料、技术需求及现场测量的数据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文件
三、 工程内容
中国兵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102号楼1层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工程范围:
机房装饰装修部分
机房供配电部分(含市电、UPS电源、防雷接地)
机房安防监控部分
机房新风排烟部分
机房气体消防部分
具体如下:
1、 机房装饰装修系统
机房建设协议
整个机房区域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屏蔽室、操作间、维修通道,具体装饰如下表:
选材依据:在设计选材上根据机房行业的消防要求,所有材料选用非燃或难燃、气密性好、隔热、不起尘、易清洁、在温、湿度变化作用下变形小、抗静电的材料。根据规范,室内装修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燃烧性能A级)或难燃材料(燃烧性能B1级),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其它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主材选择原则:清新、洁净、淡雅、实用、美观、屏蔽、防火、协调。
2、 机房供配电系统
本次设计方案依据A级标准设计。
机房低压配电系统采用:频率50Hz 电压220V/380V , 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 单相负荷应均匀的分配在三相线路上,并应使三相负荷不平衡度小于20% 。 机房电源进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采取防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