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间按拟聘任岗位所在职等次末级岗位薪酬的 60%(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间不享有附加工资,不参与绩效考核但接受试用期考核。新员工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由其直接主管申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薪酬管理
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满合格后,其岗位工资按所聘任岗位所在职等的次末级岗位薪酬发放,并参与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 外派脱产培训员工的薪酬管理
对于公司外派脱产培训的员工,每月固定薪酬部分全额发放,季度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外派连续脱产培训时间计算发放: (一) (二) (三)
三个月内,按标准绩效工资的50%发放; 三个月到六个月,按标准绩效工资的40%发放; 六个月以上,取消绩效工资。
第三十条 加班工资 (一)
公司不提倡加班,如根据工作需要必须加班,而且不能安排调休者,
经公司批准,可于当月发放其加班工资。每月按22.5个标准工作日计算,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平时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5]×加班小时数/8×150%; 公休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5]×加班天数×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22.5]×加班天数×300%;
公司薪酬规划
(二) 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天加班不得超过3小时,每人每月累计加班时
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公司将安排调休。
第三十一条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的工资 经主管领导批准请病事假者,根据请假天数在工资中进行相应的扣除。 事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附加工资)/22.5]; 病假工资扣除=请假天数×岗位工资/22.5×50%; 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期间全额发放固定薪酬部分。 第三十二条 旷工的处理 旷工按日双倍扣发固定薪酬部分。
旷工工资扣除=旷工天数×[(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20.92]×2。 第三十三条 年休假
集团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年休假期间全额发放工资。 第三十四条 离职人员薪酬管理 (一)
因严重过失被公司解除合同的人员,离职后取消所有剩余工资、福
利、以及未发年终奖; (二) (三) 工资; (四)
员工岗位发生调整的(降职、升职、平调等),年终奖分时间段计自动辞职的员工,不享有未发的年终奖;
公司因业务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裁员时,加发2个月标准岗位
算(以月为单位)。
第三十五条 须直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的部分: (一) (二) (三) (四) (五)
个人工资所得税; 缺勤扣除额; 借款及利息;
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个人负担部分; 其它应扣除项目。
第三十六条 发薪日为每月5日,通过银行卡发放。
公司薪酬规划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所未规定的事项,按集团相关规定予以实施。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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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基本工资标准表
注:
员工职系与职级的具体描述参见《中国诚通控股公司职业生涯规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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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一般性福利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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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岗位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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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岗位工资数据,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人力成本承受能力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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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岗位级别对应表
管理职系岗位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