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

2020-05-03 17:51

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下列规定:

(1)新、扩、改建建(构)筑物时,应当在高度、体量、色彩、建筑风格等方面与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

(2)新、扩、改建道路时,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历史文化风貌; (3)限期迁出并禁止新建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 3)文保单位、保护建筑

在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保单位、保护建筑保护范围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保单位及保护的建筑的安全,且文保单位必须经核定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保护建筑必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在文保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破坏文保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该根据文保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在保护建筑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活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规划控制:不得破坏保护建筑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经市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3.3.4 管控级别

当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范围与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重合时,应服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当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与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保护范围出现重叠时,应服从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建筑的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要求。 3.4 高度控制

采取沿街高度控制、街坊高度控制、相邻建筑高度控制三种控制方式相结合,控制历史文化风貌街区的建筑高度。确定沿街建筑控制高度、街坊建筑控制高度,并在实际规划设计中,利用相邻建筑控制方法对高度控制进行修正。

原则上每个街坊的建筑高度以文保单位及保护建筑为参照点,高度控制不能超过本地块文保单位或保护建筑的高度。

3.5 空间格局保护与整治设计 3.5.1 街巷尺度

明确需要保护的传统街巷,并提出整治设计方案,明确分级保护的要求;对于新建的街道,明确其街巷的宽度、街巷的高宽比等要素的量化指标。

传统街巷:一般要求保持传统街巷的历史宽度;由于城市道路交通的需要而确需进行拓宽的传统街巷,应根据传统街巷的保护要求对道路空间尺度进行控制。 街道高宽比:规划的街道高宽比应接近该街区传统街巷的比例、尺度。 3.5.2 空间肌理

明确传统的需要保护的街巷走向和线型;不允许任意拓宽和取消;明确需要延续传统空间肌理的更新改造区域,并对该区域进行保护与整治设计。

保护与整治设计要求:保护、修复、填补有特色空间肌理,使之形成完整的特色空间:1)保护、修复、填补有特色的建构筑物及街巷环境;2)新的建、构筑物的体量、高度需尊重周边既有的历史环境;3)新规划需延续原有的特色空间肌理。 3.5.3 街道界面

维持沿街建筑历史形成的高度和特征。 3.5.4 其他要素

保护各类能体现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传统风貌的公园、街头绿地、院落形态,维持街道交叉口空间特征和公共空间的层次关系。 3.6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与整治设计 3.6.1 历史环境要素档案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历史环境要素应列表逐项进行调查统。 3.6.2 历史环境要素保护设计 1)古树名木

点位确定需要保护的古树名木的位置,并提出保护的具体设计方案。 2)屋顶、墙面、街道的铺砌材料、铺砌方式

确定需要维护的屋顶、墙面、街道的铺砌材料、铺砌方式及其他需要采取该方式进行屋顶、墙面、街道改造的区域。 3)典型的历史要素

保护需要保护典型历史要素,并提出保护与整治的具体设计方案。 4)其他

对其他有特色的要素进行保护,并提出保护与整治的具体设计方案。 3.6.3 历史环境要素整治要求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构成历史风貌的环境要素的保护方式应为修缮、维修。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与历史风貌相冲突的环境要素的整治方式应为整修、改造。 3.7 建设指标特殊规定 3.71 容积率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地上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得超过现有容积率。 3.7.2 建筑密度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范围内的建筑密度不得超过现有建筑密度。 3.8 道路交通规划

1)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道路的断面、宽度、线型参数、消防通道的设置等均应考虑历史风貌保护的要求。

2)从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上应尽量避免大量机动车交通穿越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交通结构应满足自行车及步行交通为主。根据保护的需要,可划定机动车禁行区。

3)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不应新设大型停车场和广场,不应设置高架道路、立交桥、高架轨道、客运货运枢纽、公交场站等交通设施,禁设加油站。 4)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街道应采用历史上的原有名称。

5)历史文化街区要求保持传统街巷的历史走向、宽度、线型和原有的尺度,尽量避免新建、扩建和改建,并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进行整修;确需进行拓宽的传统街巷,应根

据传统街巷的保护要求对道路空间尺度进行控制。在确有必要时,可对历史地段、传统特色街区的道路进行新建、扩建、改建,但不得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3.9 市政工程规划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不应设置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小型市政基础设施应采用户内式或适当隐蔽,其外观和色彩应与所在街区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当市政管线和设施按常规设置与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及历史环境要素的保护发生矛盾时。应在满足保护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工程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所有市政管线应采取地下敷设方式。当市政管线布设受到空间限制时,应该采取共同沟、增加管线强度、加强管线保护等措施,并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技术论证后确定管线净距。

对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内的通信、广播、电视等无线电发射接收装置的高度和外观应提出限制性要求。

3.10 防灾及环境保护

参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 四、成果要求与内容 4.1 保护规划成果内容

保护规划成果内容包括规划文本、图册和附件三部分。

文本、图册为法定文件,附件为文本文件的支撑。规划文本应为条文形式,语言简洁、准确。规划说明是对规划文本的具体解释,其文字表达应规范、简练、清晰、有针对性,具体格式不限。基础资料汇编和专题研究报告格式不限。 4.1.1 保护规划文本大纲 规划总则

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风貌街区的文化价值概述、保护范围、保护规划的依据、目标、原则、保护工作重点等。 2. 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利用

2.1 文保单位、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保护(附:建筑保护与整治分布图) 2.2 空间格局保护(附: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2.3 环境风貌保护

2.4 紫线控制(附:紫线控制图) 2.5 建筑高度控制(附:建筑高度控制图) 2.6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建议 用地、人口与空间规划 3.1 用地功能与结构 3.2 人口结构与容量 3.3 公共活动空间 3.4 绿化与景观 交通与市政设施规划 4.1 交通和市政设施规划原则 4.2 道路与交通 4.3 给水排水 4.4 电力电信 4.5 燃气 4.6 防灾工程 4.7 环境卫生实施建议 5.1 分期实施计划 5.2 实施政策建议 4.1.2 图册

图册必需包含下列图纸,还可增加其它认为必要的图纸:现状历史遗迹分布图

(1:1000-1:2000)现状空间格局分布图(1:1000-1:2000)现状用地评价图(1:1000-1:2000)用地规划图(1:1000-1:2000)建筑保护与整治分布图(1:1000-1:2000)空间格局保护规划图

(1:1000-1:2000)环境风貌保护规划图(1:1000-1:2000)紫线控制图(1:1000-1:2000)建筑高度控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种子学复习试题(第2次)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