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提升机监理细则(2)

2020-05-04 12:12

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2)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安全隐患严重时,应及时发出《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

3)施工单位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4)施工单位因安全原因被建设行证主管部门和安监机构责令停工整改的,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向建设行证主管部门和安监检构报告落实整改情况。 7、安全事故的处理按《安全监理方案》执行。 八、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作方法:

1)事前审查、报验。 2)事中检查。 3)事后验收。

4)安全隐患、事故和停复工的处理按《监理规划》、《安全监理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本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2、工作措施:

1)组织措施(1)建立安全监理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安全监理人员及其职责分工,按《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加以控制;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时,总承包单位必须书面通知监理方和其他有关方面管理人员到安装或拆卸现场,项目经理和安检员必须在亲临现场组织指挥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和拆卸工作。

(2)建立安全监理报告制度及安全信息沟通网络。 (3)建立安全监理审查制度和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与拆卸实施过程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建立施工安全会议制度, 九、监理资料和记录

1、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使用说明书、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审查。 3、施工升降机进场检查验收记录。

4、施工单位报送的安装、使用维护与拆卸及方案审查。 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审查(含安装拆卸和司机等人员)。 6、安装验收表(JGJ88-2010附录B)。 7、备案证明。

8、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含安装拆卸和使用维护)。 9、巡视及定期检查记录。

10、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

11、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及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12、工程暂停令及复工报审表。 13、监理日记。 14、监理月报。

15、安全监理会议纪要。 十、监理思路工作手段 (一)、一般规定

1、架体出厂时应有产品合格证,并附有该型号规格的检验报告、生产许可副本及随机资料;

2、安装拆卸前应有经过审批的技术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应经过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3、安装、拆卸单位需具备相应资质且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书,并接收过进场安全教育;

4、安装、拆卸人员应遵守高处作业规范,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穿软底鞋,并设立警戒区禁止人员和车辆进入;

5、安装、拆卸作业中,应通过设置临时缆风绳或支撑确保架体的稳定,架体自由高度不得超过2个标准节(一般不大于8m),作业时严禁抛掷物件; 6、架体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7、施工单位应根据物料提升机的类型制订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制度及检修制度,并对每台物料提升机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二)、地基

1、低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下):要耐力不应小于80kga,浇注C20砼,厚度300mm,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2、高架(安装高度在30米及其以上):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其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物料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3、基础应有排水措施。距基础边缘5m范围内,开挖沟槽或有较大震动施工时,必须有保证架体稳定的措施; 4、基础中应预埋安装物料提升机底座的脚螺栓预埋件,螺栓直径与长度应根据产品说明书规定或设计计算。 (三)、架体

1、架体底座应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用双螺帽固定; 2、架体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0,并不得超过200mm;

3、物料提升机截面内,两对角线长度公差不得超过最大边长的名义尺寸的3%0;

4、架体搭设时,采用螺栓边接的构件,不得采用M10以下的螺栓,每一杆件的节点及接头的一边螺栓数量不少于2个,不得漏装或以铅丝代替;

5、架体外侧除上、卸料口外须使用小网眼安全网防护,不得使用阻碍视线或增加风荷载的材料; 6、架体应设立楼层表示标志牌,在架体外明显处应挂有标准样式的产品标牌; 7、架体上不得挂设增加风荷载的物件; 8、架体顶部自由端不得大于6米。 9、架体与建筑物的连接(刚性连接),每层均连接;架体搭设与连接均与外脚手架断开; (四)、附墙架和缆风缆绳、地锚

1、架体的稳固:低架可采用缆风绳稳固,高架必须采用附墙架稳固;

2、附墙架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设置,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米,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必须设置一组;

3、附墙架材质应与架体材质相同,附着角度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如超过距离和角度应有设计计算书;

4、附墙架与建筑物及架体之间均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但不得直接焊接在架体结构上(如立杆);

5、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高度在20m及以下时,不少于1组,提升高度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6、缆风绳应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同一水面上对称设置,应采取措施防止钢材对缆风绳的剪切破坏; 7、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0,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8、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及受力大小设置,并应经过计算。

当地锚无设计计算规定时,可采用脚手架钢管(Φ48)或角钢(L75*6),不小于2根并排设置,间距不小于500mm,打入深度不小于1.7m,桩顶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的位置应满足缆风绳的设置要求,地锚与缆风绳的连接必须是匹配的缆风绳,禁止使用钢筋。 (五)、进料口防护棚

进料口防护棚必须独立搭设,严禁利用架体做支撑搭设,顶部为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宽度不小于架体宽度,长度低架大于3米,高架大于5米。进料口应挂设警示和限载重量标示。 (六)、卸料平台

1、卸料平台应单独设立,其设计和搭设承载能力应符合不小于300kg/m2要求,不得与井字架架体连接,与墙体拉接采用刚性连接;

2、卸料平台两侧应设立两道防护栏杆和踢脚板,脚手板满铺并固定,并严禁向井字架倾斜;

3、搭设高度超过30m,应采取可靠的斜荷措施,并有设计计算书; 4、各斜料平台口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探头、超载、乘人。 (七)、吊篮

1、吊篮上料口必须装有安全门,吊篮安全门与吊篮停靠装置应采用联锁(吊篮安全门打开时,停靠装置强制动作),吊篮两侧应用高度不少于1米的安全档板防护,顶部应进行封闭;

2、吊篮提升必须采用多根钢丝绳;

3、吊篮颜色应与架体颜色区别,并醒目; 4、架体内底部应设计缓冲装置。 (八)、安全限位

物料提升机低架应装有吊篮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超高限位器装置,装置应定形化;高架提升机除具有低架提升机的安全装置外,应增设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和超载限位器。 (九)、平衡锤

平衡锤各组件安装应牢靠,锤的升降通道周围应设置不低于1.5米的防护围栏,其运行区域与建筑物及其设施间应保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十)、钢丝绳

1、提升用钢丝绳安全系数K大于等于7;

2、提升钢丝绳不得用断股和断丝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3、钢丝绳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不得少于三个,绳卡要一顺排例,不得正反交错,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U型环部分应卡在绳头一侧,压板放在受力绳的一侧;

4、卷扬机卷筒缠绕绳最少不得少于3圈; 5、钢丝绳应有过路保护并不得拖地,钢丝绳与其它保护装置间应有适当的操作距离。 (十一)、滑轮

1、滑轮的半径不得小于钢丝绳最小弯曲半径,(低架)滑轮直径≥25d(d=

钢丝绳直径),(高架)滑轮直径≥30d; 2、滑轮上应装有钢丝绳防脱装置; 3、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滑轮; 4、滑轮边缘不得破损缺口等现象;

5、滑轮必须跟架体(或吊篮)刚性边接。 (十二)、卷扬机 1、卷扬机的安装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地脚螺栓上,并有金属制作的防护罩,周围要有围护措施;

2、卷扬机应装有钢丝绳防滑脱装置;

3、卷扬机操作距离应离卷扬机5米以上;

4、卷扬机机械性能应良好,制动器灵敏、可靠。 (十三)、电气

1、物料提升机必须有专用电源开关箱和控制台,开关箱内应有隔离开关、漏电空气开关,控制台内主回路上应装有短路、失压、过电琉保护装置; 2、控制台上应设带锁控制电源开关,并应设在紧急情况下能切断总控制电源的紧急断电开关;

3、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提升机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的要求,并有合格证;

4、禁止使用倒顺开关作为卷扬机控制开关; 5、物料提升机的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有可靠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十四)、操作棚

1、当操作人员露天作业时,应搭设坚固的操作棚,不得搭设于脚手架上或有危险的地方,操作棚应有防雨措施; 2、操作棚的搭设应不影响操作的视线,当距离作业区较近时顶部必须搭设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棚; 3、应保证棚内电气设备的安全及便于操作,且各物料提升机操作台之间信号互不干扰,操作员操作互不影响。 (十五)、防雷

物料提升机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装置保护以外,20米高度以上物料提升机应安装防雷装置。避雷针可采用长1~2mΦ16镀锌圆钢;引下线利用架体本身外,应再用Φ12及以上镀锌圆钢或10mm≥及以上铜芯电缆将避雷针与架体接地装置相连(或与建筑物防雷接工体相连)。 (十六)、验收

1、施工单位必须遵照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量化验收; 2、验收时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设计计算书;

3、验收时应具备经过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装、拆卸、操作人员上岗证书,并应有单位技术部门物料提升机基础验收单;

4、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成后应试运行,先在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使用备案,且经过具有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且发放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十七)、使用管理

1、工地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巡查,并填写巡视记录; 2、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班前检查和保养,确认各类安全装置安全可靠方能投入工作;

3、操作人员操作时,信号不清或视线不明不得开机,发现安全装置、通讯装置失灵时应立即停机修复;

4、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机和乘坐吊篮上下;

5、装设摇臂把杆的物料提升机,其吊篮与摇臂把杆不得同时使用;

6、物料提升机在工作状态下,不得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否则应切断电源在醒目处挂设“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标志,现场须有人监护;

7、作业结束时应降下吊篮,切断电源,锁好控制电箱,防止其他人员擅自启动提升机。

桑植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工程 张家界市建设监理有限责任

公司项目监理组

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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