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报监资料须知
建设单位报监时负责填写《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书》,并于申报监督时提交以下资料(单建工程的后面有标注,结建工程可不提供):
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可研、审批文件; 2、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结建工程); 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4、经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5、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单建工程);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
7、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资质证书; 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单建工程); 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人防专项资质);
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防监理资格证书); 13、检测单位资质证书; 14、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5、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16、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7、人防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 18、地质勘察报告(单建工程);
1 19、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单建工程); 20、消防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单建工程); 21、参建各单位质量责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22、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报表填写内容应真实、字迹端正、墨迹一致、不得涂改,需盖章处必须加盖法人章。监督机构应留存所报资料的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附表:
1.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 2.人防工程概况表(一式三份)
3.参建各单位质量责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一式两份) 4.人防工程报监资料审查表(由人防质监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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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ZJ01
山东省人防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 监督注册编号:
质量监督单位: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质量监督组长:
年 月 日
3 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资料
RFZJ01-01
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
济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兹向你站申报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人防工程质量依法承担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工 单位工程 2 人防面积 M 4 名称
工程地点 地下室层数 人防所在层 合同开竣工 时间 工程用途 施工 单位 单位全称 项目经理 单位全称 总监理工程师 单位全称 项目负 责人 设计 单位 单位全称 项目负 责人 检测 单位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XX 区(县)XXXXXXXXX 工程类别 工程抗力级别 核 /常 □ 1.单建;□2.结建;□3.兼顾工程 地面层数: □1.新建;□2.扩建;□3.改建; □4.加固改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格级别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证书编号 资格级别证书编号 联系 电话 联系 电话 资质等级 联系 电话 资质等级 联系 电话 资质等级 联系 电话 资质等级 联系 电话 人防审批文号 平时 战时 监理 单位 勘察 单位 单位 建设单位:(全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人防工程概况表 RFZJ01-02
RFZJ01-03
建设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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