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报告》(见附件2),经相关生产部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会签,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开始启动异动执行;
需要上级公司审批的应在设备异动前60天提出申请,上级公司接到申请报告后要组织厂、专家对该异动的可行性、安全性、经济性及潜在的其他影响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审核结果于接到报告后30天内给予批复。
(四) 异动申请表应有唯一性编号,并与异动后的报告单编号相对应,异动编号由各专业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四条 异动实施
(一) 异动负责人应按已批准的异动方案,经过人员、材料、机具等充分资源准备,组织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文件,并按检修文件包的审批流程完成审批后组织实施异动;
(二) 异动执行前,异动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交底;
(三) 异动过程执行项目管理的,应同时满足项目管理和异动管理的要求;
(四) 异动执行过程中,应充分按质检点控制计划进行质量验收与安全监督;
(五) 异动执行人,应认真记录异动的各项数据与状态结果。
第十五条 异动的结束与后续评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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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异动验收后30天内,异动负责人应完成《设备异动竣工报告》(见附件3),详细描述异动前后设备系统的状态、参数变化,系统异动正式生效的时间,注意事项等,经过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
(二)《设备异动竣工报告》应送达相关生产部门(技术管理、设备维护、运行、安全)和档案室,以提供异动信息,异动报告的送达应执行签收制;
(三) 永久异动报告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至少48小时提交相关部门,涉及规程修改的异动,至少应提前10天提交;暂时和紧急异动报告应在系统投入运行前24小时提交相关部门;
(四) 经过异动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应及时收集数据、查验设备运行状况,评估异动后效果,必要时应采取新的措施;
(五) 永久异动资料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归档; (六) 暂时和紧急异动需求结束,应及时恢复系统至正常状态,发出《暂时和紧急异动恢复通知单》(见附件4),《暂时和紧急异动恢复通知单》应送达相关生产部门和档案室。
第十六条 其他管理要求
(一) 基层发电企业涉及减排的环保设备异动时,应向当地环保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涉网安全的电气设备异动时,应向当地电网公司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涉及安全的消防系统及设备、特种设备、关口计量装置等设备异动时,应向当地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履行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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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神华集团、公司及和基层发电企业批准的检修、技改等项目中涉及设备异动的不需办理设备异动申请,但应按本制度要求完成设备异动竣工报告,并建立设备异动管理台账;
(三) 涉及通过技术改造、检修等变更的设备和系统,可不办理设备异动申请,但应按本制度要求完成设备异动报告;
(四) 因事故抢修需要进行设备异动时,应按审批权限征得批准者的同意后方可实施,设备异动完成后,再补办审批手续并提交设备异动报告。
(六) 设备异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外造成影响的工作还应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七) 基层发电企业填写年度设备异动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5),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设备异动项目汇总表上报公司,设备异动相关报告须采用标准格式上报。
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七条 公司电力生产部每年组织一次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各发电子公司年度绩效评价打分。
第十八条 各发电单位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与评价,经发电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的评价意见,每半年报电力生产部,以便本制度的修订、完善。
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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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各发电单位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电力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设备异动管理流程图
2. 设备异动申请报告 3. 设备异动竣工报告
4. 设备暂时和紧急异动恢复通知单 5. 年度设备异动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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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设备系统异动管理流程图 设备异动管理流程图发电单位公司电力生产部集团电力管理部开始变更创意是紧急变更否变更草案否讨论通过是完善草案形成变更实施和论证方案紧急讨论紧急决策否审核通过组织评审是组织评审职责签发变更申请产值大于500万元否是制定施工方案否产值大于100万元否执行否审核通过是是否审核通过是否是否永久变更是发出临时变更通知单指定变更有效期变更报告通知单(附申请单)变更期间相应后续工作变更后期工作(归档、交底、分发、修改规程等)临时变更恢复单否·变更评审是结束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