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指令200266EC

2020-05-05 13:22

附件

委员会指令2002/66/EC 2002年7月16日

修订76/395/EEC,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委员会指令附录

中关于水果、蔬菜、谷物、动物源食品及部分植物源食品包括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欧盟委员会,

考虑到欧盟确立的条约;

考虑到1976年11月23日发布的关于更改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76/895/EEC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0/82/EC(2)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5条;

考虑到1986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更改谷物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86/362/EEC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42/EC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10条;

考虑到1986年7月24日发布的关于更改动物源食品或其表面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86/363/EEC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42/EC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10条;

考虑到1990年11月27日发布的关于更改植物源类食品,包括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的90/642/EEC号委员会指令已被2002/42/EC号委员会指令重新修订,特别是其中的第7条; 因而

(1) 对于谷物和包括水果、蔬菜的植物源产品,残留限量应该反映农药可获得对植物的有效保护的最小使用量,应基于这样一个观点: 残留限量既要尽可能的低又要使农药的毒力可以接受,特别考虑要保护环境,根据每日最大允许摄入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对于动物源食品,残留限量应反映动物消耗的被农药处理的谷物和植物源食品的用量,或直接使用的兽药的用量。欧盟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反映的是在被生产者认为是经过优良的农业措施生产出的产品中可检出的最高农药残留量。

(2) 制定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s) 应参考过去制定的标准,同时也要根

据最新的信息和数据加以调整。在没有被授权使用的领域,残留限量应符合分析的最低检出限。

(3) 除了1991年6月15日通过的关于在市场上销售植物保护性产品的91/414/EEC号委员会指令附录1中有关活性物质的决议未实施外,委员会的其他决议均以实施,最后委员会指令2002/48/EC修订为: 林丹(委员会指令2000/801/EC) 、五氯硝基苯(委员会指令2000/816/EC) 、氯菊酯(委员会指令2000/817/EC) 、代森锌(委员会指令2001/245/EC) ,对硫磷(委员会指令2001/520/EC) 。这些决议提出含有以上活性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在欧盟不被授权使用。因此有必要在86/362/EC、86/363/EC、90/642/EC指令的附录中加入包含所有含这些农药的植物保护性产品的使用限量,实施监控的同时限制它们的使用从而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既然在日常监控过程中对代森锌和其他二氯甲酸盐不能区分,就不可能对代森锌设定最大残留限量。为了确保条例限制的库存农药能够使用,委员会的非内部决议允许一个延缓执行过渡期,欧盟未经授权使用的有关产品的最大残留限量在过渡期内可以使用。

(4) 关于林丹和对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在指令76/895/EEC(被委员会指令82/528/EEC修订) 的附录二中对一些产品有设定,但是此指令同时也允许成员国设定更高残留限量。为了在联盟限量中建立协调的水果蔬菜及其表皮中林丹和对硫磷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必要将这些限量加入到指令90/642/EEC中。而且,应可以被修订以减小联盟限量的权限。

(5) 欧盟最大残留限量和Codex Alimentarius(联合国食品法典委员会) 推荐的残留限量依据相似的程序。Codex对于林丹,五氯硝基苯,氯菊酯和对硫磷设置了最大残留限量。由于并没有考虑Codex最大残留限量被建议在未来一段时间撤销的问题,在制定指令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时参考这些Codex残留限量。Codex规定林丹最大残留限量0. 1mg/kg(蛋) 和0. 7mg/kg(家禽肉) 是外围残留限量(EMALs) 。这些最大残留限量不是按照现有植物保护品的限量,而是根据过去用这些化合物造成污染的残留量设置的。根据对消费者的危险性对按Codex最大残留限量制定的最大残留限量进行了风险评估,基于委员会的可行性研究,当使用毒力终点时不存在危险问题。林丹的ADI是0.001mg/kg bw/day(JMPRl995) ,不必考虑精确的参考值,对硫磷的ADI是0.004mg/kg bw/day(JMPRl995) ,对硫磷的ARFD是0. 01mg/kg bw/day(JMPRl995) ,氯菊酯的ADI是0.05mg/kgbw/day(JMPRl999) ,不必考虑氯菊酯的ARFD值,五氯硝基苯的ADI是0.05mg/kgbw/day(JMPRl999) ,不必考虑五氯硝基苯的ARFD值。

(6) 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了委员会指令的草案,并考虑将反馈的意见加

入最后的指令中。委员会可根据提交的可接受的数据对第三世界国家应用的具体农药/农作物进行检查。

(7) 指令中提出的措施与食品链和动物健康标准委员会的观点一致。

已通过本指令: 第1条

删除指令76/895/EEC的附录二中与林丹和对硫磷相关的条目

第2条

在指令86/362/EEC的附录二A部分的表格中,添加关于下列农药残留的条目:

农 药 林丹 五氯硝基苯(五氯硝基苯的总和,五氯苯氨被定为五氯硝基苯) 氯菊酯(异构体总和) 对硫磷 (*)表明分析的最低检测限

最大残留限量(mg/kg) 0.01(*)谷物 0.02(*)谷物 0.05(*)谷物 0.05(*)谷物 第3条

关于下列农药残留的条目应该加入到指令86/363/EEC附录二A部分的表格中:

最大残留量(mg/kg) 肉类,生产肉、下水中的脂肪以及CN codes附录中列出的动物脂肪0201、0202、0203、0204、0205 0000、0206、0207 ex0208、020900、0210、160100和1602(I) (Ⅳ) 天然牛奶和在CNcode 鸟蛋中带壳鲜蛋以及0401附件1中所列所有CN code 0407附录中所牛奶奶酪;其他列的蛋黄(III) (IV) CNcode0401、0402、0405 00和0406中所列的食品(II) (1V) 农药残留 林丹 五氯硝基苯 对硫磷 猪肉0.7(1)、其他0.02(2) 0.001(*) 0.01(*) 0.05(*) 0.01(*) 0.05(*) 0.1(*) 0.01(*) 0.05(*) (1) 这些MRLs是基于Codex MRLs(外来残留限制) 制定,且不是有植物保护过程产生的。

(2) 基于观测数据。

(*) 表明分析的最低检出限。

第4条

在指令90/642/EEC附录二的表格中,为该指令设定的农药残留的条目应该补充或修改。 第5条

该指令应在欧盟官方通报公布后20天生效。

1. 成员国应按照该法令最晚在2002年11月30日前实施这些法规和管理规定并应该立刻告知欧盟委员会。

2. 应该从2002年12月1日起对林丹,五氯硝基苯和氯菊酯实施这些规定,从2003年5月1日对对硫磷实施这些规定。

3. 当成员国采纳了这些规定后,他们应该自制一个对于该指令的参考或在它们的官方公告中包含这样一个参考。成员国应该决定怎样制定这样的参考。 第6条

该指令发给成员国。

完成于布鲁塞尔,2002年7月16日

致委员会 Dvaid BRENE 委员会成员

附 录

MRLs应用的个别产品组及举例 杀虫剂残留和最大残留水平(mg/kg) 林丹 五氯硝基苯 氯菊脂 对硫磷 1. 水果,鲜的、干的或未加工的,冷冻保存,不0.01 0.02 0.05 0.05 含添加糖 (i) 柑桔类水果 柚子 柠檬 酸橙 柑桔(包括克莱门式小柑桔和其他杂交品种) 橙 文旦 其他 (ⅱ)树木果实(带壳或无壳) 杏仁 巴西坚果 腰果 栗子 椰子 榛实 澳大利亚坚果 美洲山核桃 松树果 阿月浑子果实 胡桃 其他 (ⅲ) 梨果水果 苹果 梨 温伯 其他 (ⅳ)核果 杏 樱桃 桃(包括油桃和其他杂交品种) 李子 其他 (v) 浆果和小水果 (a) 食用和酿酒葡萄 食用葡萄 酿酒葡萄 (b) 草莓 (c) 藤条水果(其他野生的) 黑梅 悬钩子果实 罗甘梅植物

- 5 -


委员会指令200266E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6抚顺中考物理试题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