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督促施工承包商对影响环境保护的因素,设专人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包括“油漆容器、废机油、油污废弃物、污水排放、施工粉尘的排放、吹管噪声的影响、资源能源的浪费、一般固体废弃物、废硅酸铝制品、废岩棉制品、燃油机械及机动车辆废气的排放、射线的泄漏、危险品的泄漏等。
5.8督促施工承包商在垃圾外运时,要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至指定的地点。运输车辆要密封良好,保证道路的清洁卫生。
5.9督促施工承包商配备必要的医疗急救设施和常备药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预防措施,杜绝流行性传染病发作。
5.10各单位环保措施要求有总体规划,所有的开工报告审批前,首先检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落实情况,不合格的不审批开工报告。
5.11加强对施工单位及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严格按照批准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环保、水保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5.12审核施工承包商编制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严格执行批审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
5.13该电厂所有的临时用地必须有设计,有计划,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征地、用地、破坏林地。
5.14设计上的取土场、材料堆放场地、拌合站、弃土场,因储量不足、质量不合格及场地过小等因素,需要变更的,施工承包商必须重新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任何单位无权擅自扩大使用面积。
5.15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根据规程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所编制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计划、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细则和执行情况。
5.16严禁乱倒垃圾,乱弃废土,污染河道和水源,也不得将弃土堆放在河道两侧。
5.17施工场地应设必要的挡土墙、护坡,对周围植被做必要的保护,防止雨水冲涮造成水土流失。
5.18所有工程应本着边占地,边保护,边完工,边恢复,工程交验时,如发现有破坏环保情况时,监理部将不预验收。
6.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手段 6.1规范运行环境管理体系
制定年度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计划,组织内审员参加实施计划,审核要形成审核报告和不合格报告,并跟踪验证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制定月度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列出监督检查重点并实施,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运行得到控制。
在体系运行过程中,加强与相关方的信息交流,不断发现体系允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文件进行修订。
加强与电厂、施工承包商及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听取和吸收他们的建议,不断完善我们的环境管理体系。
虚心接受外审员的监督检查,针对不符合项制定完善的纠正或预防措施,并限期进行整改。
6.2正确处理施工及生活垃圾
督促施工承包商在工地设置生活、生产垃圾集中堆放场,分类放置各类垃圾。垃圾外运时,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在指定地点堆弃。运输车辆要封闭良好,不得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落垃圾。
6.3减少污水、污油排放
督促施工承包商在生产、生活区设置排水沟,将生活污水、场地雨水排至指定排水沟,不得随意排放。泥灰浆水需经过沉淀后方可排放。污水排入指定的排污系统中,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废油要彻底回收,严防外溢,污染地面或土壤。尽量避免现场机械维修,特别是换油保养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污措施。
6.4卫生设施的清洁
检查施工承包商是否安排专人对现场临时厕所进行清理,在炎热夏季定期喷洒防蝇、灭蝇药物,严防疾病传播。临时厕所设置的化粪
池必须加装防蝇装置,采取灭蛆措施和土化处理措施。
6.5降低噪音,减少扰民
督促施工承包商合理安排施工活动,采用新工艺、新方法等降躁措施,减少噪音污染。若有不可避免的噪音产生,应提前征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并在周围做好解释。夜间尽量避免噪声作业,以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否则应严格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作业。
6.6减少粉尘污染
检查施工承包商在推、装、运输颗粒或粉末状材料时,是否采取遮盖、封闭措施,以防止逸撒扬尘,必要时应采取撒水湿润措施。车辆不带泥沙出施工现场,以减少对周围的粉尘污染。施工区域的路面应定期撒水。
6.7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禁止施工承包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等,防止产生有害、有毒气体;施工用危险品严格贯彻集中管理和专人管理的原则,防止失控。要选择工况良好的施工机械进行施工,确保其尾气排放满足当地环保要求。
6.8控制有毒有害废弃物
建议施工承包商在发放能够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物资时,应与使用部门签定回收协议,严格监督协议的执行。对于容易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消耗性用品,如:劳保手套、安全帽、干电池等,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发放。有毒有害由施工承包商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方式可采取当地环保部门认可的方式或返厂处理的方式。
6.9加强化学危险品的管理
建议施工承包商,在价格容许、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应优先采购环保材料。危险化学品的存贮应满足安全要求。
6.10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的编制
审核施工承包商制定的施工期的环境风险应急防范预案,避免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不利影响,
7.针对本工程重要部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具体措施: 7.1吹管噪声控制:
7.1.1督促施工承包商在试运行期间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吹管噪声、减小对环境影响。
7.1.2吹管吹气口避开附近居民区,在排汽口安装小孔喷注、节流降压型消声器;运行调试时预先向社会公示调试时间,夜间停止工作,避免影响居民睡眠休息。
7.1.3布置吹管临时管道时,建议施工承包商考虑利用电厂周围的地形、建筑物或搭设帆布构架来吸收、衰减噪声,依据电厂周围村庄的分布情况,可选择对空排汽,并在排汽口旁边搭设帆布棚来吸收噪声,以达到良好的降噪效果。
7.2废水处理控制:
7.2.1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废水处理方案,对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过滤器反洗水、离子交换器再生废水排入工业废水池,除盐水箱的溢流水、排污水直接进入回收水池回用。
7.2.2主厂房附近设有机组排水槽,收集和输送机组启动排水、锅炉化学清洗排水、锅炉烟气侧清洗废水。锅炉定排及连排的排污水收集在集水坑经工业水掺凉后直接回用。
7.2.3煤场附近水工专业设有集中收集煤场排水和转运站排水煤泥池淀池,初步沉淀去除小煤粒,废水送至废水集中处理废水池,经处理后回用。
7.2.4 净水站的排泥水由水工专业收集后送至工业废水处理站的浓缩池或废水池。
7.2.5全厂的生活污水由水工专业生化处理后,送至工业废水处理站废水池。
7.3水土保持措施
7.3.1审核施工承包商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对施工承包商及施工过
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施工,确保
水保方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7.3.2检查验收施工单位采取的临时排水设施及排水方案。因污染、淤积和冲刷等遭受的损失,督促施工承包商负责修复与治理。
7.3.3在施工前对表层土进行剥离,用于施工后期绿化覆土。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临时堆放场地周围布设临时拦挡围护和排水措施,减少表层土侵蚀。雨季时用雨毡遮盖。表土回用后,对零时堆放区进行植被恢复等。
7.3.4在满足施工进度前提下,建议施工承包商在路基填筑时避开雨天,以减少水土流失。路基开挖、填筑前,先建挡土、排水设施。施工时,在路基填筑坡脚设置填土草包临时拦挡,并在填土草包外侧开挖临时排水沟,防止路基边坡产生的水土流失。土石方运输要严格遵守作业制度,采取车况良好的斗车运输,严格控制土石料装车量,避免过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散落,减少水土流失。督促施工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各路段土石方调配和调运,及时妥善处理弃土。为减少路堑坡面的水力冲蚀,路堑边坡及上方截水沟在开挖以前或在边坡开挖至设计要求后及时修建。路基填筑完成后拆除填土草包拦挡措施,及时进行边坡防护。
7.3.5督促施工承包商减少对现有水保设施的破坏;在主厂区、排水系统及施工场地中的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工程建设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植被防护措施等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绿化可以防尘降噪、净化空气。建议施工承包商利用绿化工程及植物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效果,可以从开挖边坡植被防护、输煤系统周边植被防护、冷却塔周边绿化、道路绿化、管线区植被恢复、施工场地植被恢复、贮灰场区植被防护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绿化工程及植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