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串讲资料 笔记

2020-05-05 14:59

第一章 绪论

一、制度:规范、法度的意思。

二、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从狭义的角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三、政治制度的几个显著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

四、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社会领域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这种相互关系,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以起到巩固和发展政治制度的作用,在我国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当代中国行政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一般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政治制度。

六、坚持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1、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不仅是中国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而且被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事实和人民民主政治生活实践证明是符合中国实际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我们必须坚持当代中国的各项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2、当代中国党和国家领导制度中存在的五大弊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3、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七、政治制度、政治体制的区别: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权力的性质、组织、分配、运作等方面的规范法度,主要是指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政治体制是关于国家管理形式、机构设置、实际措施等的具体制度,可理解为局部的微观的政治制度,是政治制度在政治生活过程中的具体化,它受政治制度制约,也影响国家根本政治

制度的实施和巩固。

八、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以来的主要成果: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实现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革命化、专业化、知识化,保持了党和国家的活力;实现我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加强了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实施公务员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根据高效、精简、统一的原则,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更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出依法治国方略,加快人大立法速度,完善人大立法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按照依法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以上这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都大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九、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度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

十、学习、研究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意义:就是要认识和了解当代中国国家的性质问题,从而自觉坚持和完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了解当代中国社会

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内容,了解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内容;进一步认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的历史必然性,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自觉坚持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科学地认识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西方西方政治制度的本质区别;明确中国政治制度完善和发展的根本目标,掌握完善和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正确方法和途径。 第二章 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一、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建立:

1、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革命胜利后建立的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的国家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共和国。

2、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3、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会议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等主要政府机构。

1949年根据《共同纲领》建立起来的新中国国家政权是建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综合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四个阶级聪明基础上的。它的任务是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富强而奋斗。其性质是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权,具有较多过渡性和不完备性,主要表现在:建立在五种经济成分基础上的国家制度;国家政权组织机构的设置、职能、关系、层次不够健全、明确;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成立了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机关,又

是地方政权的最高机关;具体政治制度方面也存在较多的雏形特征。

4、我国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主要是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部宪法颁布开始,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为止。

5、1956年底,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

二、当代中国国家制度的发展。

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这个时期政治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主要组织措施有:增设共产党的兼管地方党务和行政的大区领导层次;各级党委对政府工作实行分口领导,改变了关于各级政府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规定;司法工作直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了与宪法规定的司法机关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的工作,接受其监督的做法;撤销行政监察部,由党的监察委员会取代国家监察机构,执行行政监察职能;在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行党组和党委领导的行政首长负责制。

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主要特点: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中央文革小组代替了中央政治局;成立“革命委员会”,代替国家政权机构,成为集政军大权于一身,包揽党务、行政、司法各项工作的权力机构;文革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瘫痪;文革中,我国的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十年文革中,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所有方面都遭到了严重破坏。

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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