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设专人进行清理并定期洒水降尘。主要道路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材料。 2、施工现场大门口土方开挖运输期间必须设置冲洗车辆设施,严禁带泥沙上路。土方存放应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等措施。 3、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的裸露场地必须进行绿化、美化,有具体节能措施及标识。现场、生活区必须建立封闭式垃圾站。 4、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必须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可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5、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持有健康证。炊事器具规范清洁。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食堂必须设隔油池,设专人负责管理。
6、施工场地的强噪声设备宜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强噪声设备必须进行封闭,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m,围挡应整洁牢固美观,有企业标识和企业文化。
8、施工现场必须制订节能、节水、节电措施,提高能源利用率,对能源消耗量大的工艺必须制定专项降耗措施。
9、施工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应急预案。
10、施工现场应在易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和设备、场所设置警示标识或警示说明。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和体检,指导操作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1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废弃物应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