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按期填报本表,并于次月一日起十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注册地营业地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公章) 址 址 电话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码 一般货物及劳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项目 栏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1 180000 销售额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180000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5 销售额 售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货物销7 售额 (四)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8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销项税额 11 30600 进项税额 12 31000 上期留抵税额 13 400 进项税额转出 14 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15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16 税额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31000 税款计18(如17<11,则为算 实际抵扣税额 30600 17,否则为11) 应纳税额 19=11-18 0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400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22 补缴税额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0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25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26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 28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29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30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31 税款缴纳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2=24+25+26-27 其中:欠缴税额(≥0) 33=25+26-27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24-28-29 0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如果你已委托代理人申报,请填写下列资料: 申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为代理一切税务事宜,现授权(地址) 报 授权声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为本纳税人的代理申报人,任何与本申报表有关的往来文件,人 明 的,我相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都可寄予此人。 声 完整的。 授权人签字: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