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问 笔 录
询问时间2009年7月28日9时12分至2009年7月28日 9时
50分
询问地点: 普兰店市王发家家
询问人: 王维斌、张衍 工作单位: 普兰店市公安局1025专案组
记录人: 张衍 工作单位: 普兰店市公安局1025专案组 被询问人:于连好性别:男出生日期:1962年11月28日文化程度 初中
户籍所在地: 普兰店市皮口镇沙家屯
现住址: 普兰店市皮口镇宋家村双庙屯 被询问人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 身份证号码:210222196206192315
联系方式: 问:我们是普兰店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件),现依法向你进行询问,你要如实回答,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你有拒
绝回答的权利。你听清楚没有? 答:我听清楚了。
问:这是《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交给你看一下?
答:好,我现在就看。
问:你是否理解告知书的内容?
答:我已经看过,我完全理解。
问:你是否认识和林彬?
答:我听说过他,和他见过一次面。
问:你家的探网地卖给林彬了吗?
答:是的,我卖给皮口的林彬了。
问:你把详细经过讲一下? 答:2008年夏天8月份的时候皮口的王吉发(林彬岳父的父亲)找我想买我家的探网地,经过协商我就同意了,同时他还和皮口的于连好、孙万和、于福斌、王发家也协商买探网,我们5家就都以11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自家的探网地给林彬。但是我们每户林彬先给了8万元首付款,打了3万元欠条,说等手续过完户后一次性付清。 问:探网地转让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答:协议上主要写的是要买我探网地的手续,还有我渔船的所有权,以及登记证、船舶检验证书、捕捞证。 问:你的合同是和谁签的? 答:是和林彬签的。
问:你家探网地大概有多少亩? 答:我说不清楚。没有具体的数字
问:现在怎么协议上注明是和王兆伟签的? 答:2009年3月份林彬被公安局抓走后,林彬的老丈人王兆伟就又找的我说要换手续,完后他就把去年我和林彬签的手续要回去,又付给我2万元并把3万元欠条要回去,又打了一张1万元
欠条,换成和他签名的协议,但探网转让的内容没变。
问:于连好、孙万和、于福斌、王发家的协议也被王兆伟换了吗?
答:都换了,我们是一起去换的。 问:手续现在已经过户给林彬了吗? 答:现在没有过户。
问:探网地是你自愿转让的吗?
答:是的。
问:你讲的都对吗?
答:都对
被询问人: 年 月 日
侦 查 员: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