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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
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要求(试行)
为规范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的建设,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基本要求。 一、总则
(一)申请临床用血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设住院部的门诊部及卫生所不得开展输血。临床用血统一由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合法血站供给,医疗机构不得擅自采集血液(对患者进行自身输血除外)。
(二)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健全工作制度,遵循合理、科学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三)三级医院应设立输血科,二级医院设立输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立血库或贮血室。
(四)输血科(血库)的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二、布局和设施
(一)布局要求
1、输血科(血库)应有独立的业务用房,选址应远离污染源,并尽可能临近手术室、病房,以便于取血。 2、房屋建筑设施应达到卫生学标准,布局合理,按工作流程分室分区,应有清洁区、半清洁区和污染区,各室或各区域有明显的标识。血液贮存、发放处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清洁区。
(二)用房面积
1、科室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其任务和功能的需要,原则上三级医院不少于80m2,二级医院不少于50m2,贮血室不少于30m2。
2、使用面积与床位数参考比例推荐标准:
床位数(张) 150以下 150~300 300~500 500以上 (三)辅助设施要求 1、有通风、防潮设施,通讯、给排水、消防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2、具备双路供电或应急发电设施。
使用面积(m2) 30以上 50以上 60以上 80以上 2
3、应有与用血任务相适应的取血箱。 4、应具有计算机管理设施。 5、有直拨功能的专用电话。 三、人员配备
(一)输血科(血库)配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卫生技术人员,与病床的比例为1:120~150配备,三级医院不少于5人,二级医院不少于3人,贮血室应不少于1人。推荐标准:
床位数(张) 150以下 150~300 300~500 500以上 (二)任职人员资格要求 1、输血科(血库)的工作人员应具有资格认定的高、中、初级卫生技术职称,须接受血库检验技术、用血管理和临床输血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2、输血科负责人应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血库及贮血室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医学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学历具有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
3、从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经血传播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输血专业工作。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1、贮血专用冰箱(2~6℃、能报警、有温度显示)。 2、试剂冰箱(普通冰箱、2~6℃)。 3、低温冰箱(-20℃以下)。 4、恒温水浴箱。
5、血浆融化水浴箱或血浆融化器。 6、普通离心机。
7、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 8、普通光学显微镜。
9、计算机、打印机等电脑配套设备。 (二)功能设备
1、血小板恒温振荡保存箱(三级以下医院暂不要求)。 2、洁净工作台(三级以下医院暂不要求)。 3、与开展的项目和功能相适应的其他设备。 五、服务范围
(一)贮血室
卫生技术人员数(人) 1~2 2~4 3~5 5人以上 3
1.不独立运作,根据临床用血需求贮存适量成分血;
2.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ABO正反定型和Rh(D)血型鉴定、盐水法和凝聚胺法交叉配血试验;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或交叉配血不合时,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4.遇有疑难血型鉴定或交叉配血试验时将血标本送当地有条件的医院或中心血站协助检查。 (二)血库
1.有独立的业务用房和人员配置,但可不独立值班。根据以往临床用血情况做好用血计划,库存血量是全月用血总量的1/4~1/8,使供应不致脱节;
2.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ABO正反定型和Rh(D)血型鉴定,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凝聚胺或抗球蛋白或酶等)交叉配血试验;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或交叉配血不合时,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4.独立开展疑难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必要时将血标本送中心血站协助检查; 5.指导临床科室科学合理用血,参与疑难病例的输血会诊; 6.创造条件开展贮存式自身输血。 (三)输血科
1.三级医院的输血科有独立的业务用房和人员配置并独立值班,二级医院的输血科有独立的业务用房和人员配置,可不独立值班。根据以往临床用血情况做好用血计划,库存血量是全月用血总量的1/4~1/8,使供应不致脱节;
2.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ABO正反定型和Rh(D)血型鉴定,盐水介质和非盐水介质交叉配血试验,有条件亦可开展微柱凝胶试验(卡式配血);
3.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或交叉配血不合时,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4.独立开展疑难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新生儿溶血病血型血清学试验,其他免疫学诊断等,必要时将血标本送中心血站协助检查;
5.推广输血新技术,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血,参与疑难病例的输血会诊; 6.协助临床开展新生儿溶血病换血疗法; 7.有条件应开展贮存式自身输血;
8.有条件亦可开展治疗性血液成分单采和置换术。 六、岗位职责
(一)输血科(血库)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各级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七、工作制度
(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二)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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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四)血液入库、贮存、发放制度。 (五)血标本的采集与送检管理制度。 (六)工作环节交接制度。 (七)差错登记、报告和处理制度。 (八)输血不良反应处理制度。 (九)临床输血信息反馈制度。 (十)仪器设备使用、保养制度。 (十一)血液报废、审批与处理制度。
(十二)其他相关制度(包括科研、信息统计、档案管理、污物管理等)。 八、技术操作规程
(一)ABO和Rh(D)血型鉴定操作规程。 (二)交叉配血试验操作规程。
(三)红细胞血型抗体筛选、鉴定操作规程。 (四)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五)其他操作规程(包括免疫性溶血输血反应检查、新生儿溶血病血清学检查等操作规程)。 注:贮血室参照本标准。
1. 医疗机构临床输血质量评估细则(试行)
(70分为合格,71~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项目 检查内容 医疗机构设立有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输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组织管理有年度的工作总结和培训记机构 录。 建立各种安全输血的制度和措施(基本要求中)。 输血二级以上医院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科或血库,一级医院设有血库库)设或贮血室。 置 标准分 检查方法及 实际 扣分评分标准 得分 理由 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3 组成名单及分工文件, 缺 1项扣1分。 2 2 7 查看会议活动记录,没有开展活动此项无分。 查看资料及记录。缺1项扣1分。 查看资料及记录,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3 实地查看,缺少此项扣3分。 输血科(血库)工作手册5
1. 输血科(血库)应设置在远离污染源的区域,业务区域与行政区域应分开; 2. 业务用房布局符合工作流程,污染区与非污染区分开,人流物流分开,环境符合卫生学要求。 3. 贮血室设发血窗,配血室设血标本接收窗。室内安装紫外灯或其他消毒设施并符合卫生学标准。 实地查看。 未远离污染源扣1分; 不符合工作流程和卫生5 学要求扣2分; 装修、消毒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 续表 项目 检查内容 试剂、血标本保存箱。 专用贮血冰箱(2-6℃)。 输血专用低温冰箱(-20℃以下) 科(血库)设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 置 专用恒温水浴箱、显微镜、血浆融化水浴箱或者血浆融化器等。 三级医院输血科负责人: 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或者副高以上职称。 二级医院输血科负责人: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专3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或者中级以输血上职称。 科(血1.三级医院≥5人,二级医院库)人≥3人; 员配2.具有国家认定资格的卫生技备 术人员并经过血库专业技术培 训。 1.技术人员每年培训或继续教育1次以上; 2.技术人员每年体检1次,不得患经血传播的疾病或携带经血传播疾病的病原体。 查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证书及人员健康档案,每项扣1分。患经血传播2 的疾病或携带经血传播疾病的病原体不得从事输血相关工作。 标准分 2 检查方法及 评分标准 实地查看,无专用血标本、试剂冰箱扣2分。 实际 扣分得分 理由 2 无专用贮血冰箱扣2分。 2 无专用低温冰箱扣2分。 3 无血型血清学专用离心机扣3分。 3 每缺1项扣1分。 查学历、职称证书及相3 关资料,每不合格1项扣1分。 查学历、职称证书及相3 关资料,每不合格1项扣1分。 3 每不合格1项扣1分。 续表
项目 检查内容 标准分 2
检查方法及 评分标准 查看资料和记录,每缺1项扣1分。
实际 扣分得分 理由 血液有血液贮存计划。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