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T+4日:
①《可转债发行结果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②8:30后,主承销商可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9)T+4日以后:发行人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托管。
补充说明:
当上市公司已有可转债在本所上市且已进入转股期,如准备发行新可转债,在刊登发行公告前,实施以下程序:
T-7日:上市公司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提交《原可转债转股停牌的提示公告》,公告中说明原可转债转股停复牌的具体时间安排,即“T-2日将刊登新可转债发行公告,T-3日至T-1日(新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原可转债转股代码将停止交易,原可转债持有人可在T-4日之前进行转股”。上市公司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创建该公告时,应在线填写并提交“停复牌业务申请表”,原可转债转股代码停牌起始日期为T-3日(即上市公司新可转债发行公告的提交日),停牌终止日期为T-1日(即上市公司新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
T-6日:《原可转债转股停牌的提示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T-3日:原可转债转股代码开始停止交易。上市公司提交《原可转债转股复牌的提示公告》及《新可转债发行公告》。
T-2日:《原可转债转股复牌的提示公告》和《新可转债发行公告》在指定媒体上刊登。
四、上市
1、可转债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备并报送上市申请文件。
2、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上市申请及受理流程如下(L日为可转债上市日): (1)L-5日之前: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提交可转债上市申请文件。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需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及公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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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可转债上市公告》;
② 可转债上市申请书(附件10);
③ 批准回购业务的书面文件(如获得批准); ④ 关于同意申请上市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⑤ 经证监会审核的全套发行申报材料; ⑥ 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和保荐协议;
⑦ 保荐代表人的证明文件,保荐机构向保荐代表人出具的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名的授权书,以及与上市推荐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
⑧ 具有执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资报告;
⑨ 登记公司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情况证明; ⑩ 登记公司出具的前十大债券持有人名册; ?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表格(附件11); ?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本所对公司可转债上市申请作出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
(2)L-3日:可转债上市申请经本所审核同意的,由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分管人员将本所上市批文交由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根据相关要求编制提交《可转债上市公告》,于次日刊登。上市公司通过公司业务管理系统创建《可转债上市公告》时,应根据相关业务数据,在线填写并提交“可转债上市申请表”(附件12)。
(3)L日:可转债上市流通。
3、有限售条件的可转债,特指成功发行后采取分批上市方式的可转债。发行人可以选择不同的日期,申请分批上市。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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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上网定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向社会公开发行××亿元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号”文批准。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保荐机构和发行人特此申请于×年×月×日刊登(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并于×年×月×日通过贵所的证券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本次“××(转)债”。
在本次“××(转)债”上网定价发行过程中,保荐机构将通过贵所的交易主机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委托。请贵所于申购结束后确认有效申购及进行申购配号,并将申购配号传输至各证券营业网点。摇号抽签完成后,请贵所于当日(×年×月×日)将中签号码通过贵所卫星网络传送给各证券营业网点。在此基础上,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与各证券营业网点进行认购资金的清算交割及股东登记,并将扣除发行手续费后的募集资金划至保荐机构指定的清算账户。保荐机构将按照规定与发行人进行募集资金的清算与划转。
特此申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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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可转债发行表格
股票代码 证监会批准文号 募集说明书刊登日期 可转债代码 转债申购代码 转债申购简称 发行方式 600***/601***/603*** 股票简称 733***/783***/754*** **发债 上网定价 **转债 704***/764***/753*** **配债 *** (手) *** (手) 100(元/张) 可转债简称 流通股配售代码 流通股配售简称 配售比例(每股配) 无限售流通股可配数量 配售价格 股权登记日 原股东缴款日 主承销商 债券发行数量(指网上 **** (万元) 网下发行总量) 申购报价 交易单位 100(元/张) 手(1手1000元) 转债申购上限(指网上 ***(手) 申购上限) 发行日期 发行时间 配号日期 摇号中签日期 配号代码 预计刊登上市公告书 日期
主承销商席位 主承销商自营帐号 **配号 744***/794***/756*** 配号简称 预计上市日期 上市公司(盖章)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盖章) 董事会秘书: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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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确认“**转债”回购事宜的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转债”)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计入回购质押库的通知》(上证债字[2012]159号)的要求,现就“**转债”回购事宜明确如下:
[ ]符合债券回购资质要求,申请回购 [ ]符合债券回购资质要求,暂不申请回购 [ ]不符合债券回购资质要求
本公司承诺在债券上市后6个月内对上述明确事项不进行变更,特此函告。
发行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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