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明 学 院
明院发?2011?15号
三明学院关于开展“十大学风优胜班” 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各班级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竞争,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班级的凝聚力,学校决定开展“十大学风优胜班”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保卫处、各系(院)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处牵头,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各系(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十大学风优胜班”评选条件
1. 学风建设:班集体对学风建设非常重视,有明确的学风建设专项计划书,有完善的学风建设实施计划和措施,积极树立班级学习先进典型,对学习困难学生有帮扶措施,效果明显;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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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学校各项考勤制度,班级课堂、晚自习出勤率高,晨读人数多氛围好。
2. 学习效果: 班级同学精神面貌好、遵守课堂纪律;班级总体学习成绩优良,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合格率高;学生的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相关等级的过级比例高。参加考研、专升本等比例高,有乐学、勤学、会学的良好学风。
3. 素质拓展:班级同学积极组织或参加各种科技文化竞赛活动;踊跃参与教师科研课题或其它科研活动,有撰写或发表学术论文;积极参与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学习和考试,通过率高。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班级,不得申报“学风优胜班”: 1.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处分的;
2.学生上课人均缺勤总数超过2节的(不含病假); 3.学生期末成绩合格率低于85%的。 三、“十大学习标兵”评选条件
1. 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期末成绩优秀率高,往年多次拿奖学金; 2. 在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专业技能等考试中,成绩特别突出,名列学校前茅,学习经验值得推广的(根据系实际情况推荐);
3. 学习态度,目的明确,兴趣广泛,知识丰富,课堂表现突出,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
4. 积极参加学生社团、课外文体与科技活动、讲座等情况,并且在校级以上学术科技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
四、“十大学风优秀班”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办法 1.各系(院)以2009-2010学年度开展学风建设情况评选“十大学风优胜班”和“十大学习标兵”。评选工作先由各系(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筛选、各系(院)初评5月10日—5月17号,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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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前将相关推荐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科,各系(院)学习标兵和学风优胜班至少各报一名,多报不限。
2.由学生工作处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的班级和个人进行复审,合格的班级和个人提交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审定并给予公示。
3.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尤其是各系(院)要依据评选条件认真审核,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班级和个人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五、 表彰和奖励
被评为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和“十大学习标兵”,学校将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附件:1.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呈报表
2.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呈报表
3.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量化考核得分表 4.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量化考核得分表 5.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量化考核评分表 6.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量化考核评分表
二O一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学风优胜班 学习标兵 评比 通知
抄送:校领导,校内各有关部门 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1年5月5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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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三明学院“十大学风优胜班”呈报表
班级 系别 (可附材料) 主 要 事 迹 辅导员 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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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三明学院“十大学习标兵” 呈报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生证号 证书复印件附后 学习情况 (附:加盖教务处公章) 主要 事迹 1000字左右,另附 辅导员 意见 年 月 日 系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签字) 联系电话 所在院系、班级、专业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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