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排放浓度进行评价。 5. 6.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原则: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验收和排污总量达标验收并重。 验收调查工作程序:准备、初步调查、编制实施方案、详细调查、编制调查报告5个阶段。 7.
验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要求:(1)正确确定验收调查范围(2)明确验收调查重点(3)选取验收调查因子(4)确定适用调查方法(5)分析评价方法(6)评价判别标准 8.
验收监测工况要求:应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情况下进行。对于无法整体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负荷的建设项目,调整工况能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满足75%以上负荷或国家及地方标准中所要求的生产负荷的条件下进行,无法调整工况达到设计生产能力75%以上的部分,验收监测应在主体工程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并征得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同时注明监测时的工况。 9.
水质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样的,同时做10%的质控;可进行加标回收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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