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2020-05-08 08:37

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加强对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实现对营运车辆安全运行的动态管理,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的各部门。 第三条 营运部维修班负责车载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日常维护等工作;安全员负责日常监控、信息分析、通报反馈等工作;营运部负责复核及处理。

第四条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主要由摄像头、GPS定位端、3G信号天线、主机硬盘四大部分组成。其作用是进行信息的采集、传送和存放等。 第五条 公司范围内安装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及其员工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设立车载视频监控中心(以下简称监控中心),并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七条 安装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车辆的各部门负责人为兼职监控人员。

1

第八条 监控中心应对监控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凡安装车辆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必须落实主管监控责任,对采集到的信息、图像进行分析和复核,及时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进行处理,并按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控中心。

第十条 监控中心应建立监控记录台账,对每天监控的情况认真记录,并及时归档。

第十一条 对监控车辆应按重点时段、路段进行重点监控、分析,并随机抽查监控时段及监控数据。

第十二条 安全员须按操作规程规范对车辆进行监控,须按要求下载、保存相关报警记录,并认真如实填报《监控中心违章(违规)车辆日报表》。

第十三条 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辆行驶速度的限制标准依据公司相关标准执行。监控中心对监测过程中出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营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非正常停车或驾驶员的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应填写《监控车辆违章(违规)通知单》,在1个工作日内送车辆所属部门,经核实,部门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公司监控中心。

第十四条 安全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系统操作。

第十五条 安全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要认真填写监控记录及表格;病假、事假要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安排好替班人员。

2

第十六条 营运车辆运行监控时段信息自动回传,如果车辆在运行过程半小时内尚未收到回传信息,安全员应立即与车辆所属部门联系,查清未回传原因,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 为保证车载视频监控终端的正常运行,各部门要经常对监控系统进行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同时应教育驾驶员爱护好车载视频监控系统。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十八条 监控中心职责:

1、监控中心负责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的责任,应认真执行监控管理办法,完善监控中心管理流程,确保监控有效运行。 2、确保安全员按时、按要求进行监控; 3、负责对监控到的可疑情况进行分析、调查;

4、对在车上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证据确凿的,应及时通知车辆所属部门;

5、对反映情况和发现监控纠纷,应及时收集并回放信息,分析后进行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 安全员的监控职责:

1、熟悉掌握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操作系统、程序,并能对系统、设备进行简单的维护;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上班期间禁止利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

3

3、严格监控,认真记录、分析汇总,发现可疑现象及时报告; 4、认真监督,避免车辆监控终端设备被故意拆卸、改装、破坏或故意屏蔽摄像头和改变镜头方向等行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辆所属部门负责人;

5、系统、设备发生故障,而自己又不能处理,应及时与监控设备厂商联系,进行维修。 第二十条 车辆部门职责:

1、及时对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复核,并作出处理,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控中心;

2、发现视频监控系统故障,及时与监控中心联系,进行修复; 3、教育驾驶员维护好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规章,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职责:

1、爱护好车载视频监控设备,防止车载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被人为损坏;

2、监控设备定人定车负责,签订监控设备责任书,确保车载视频监控设备有效,发现设备有问题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车辆维修时,应提醒维修人员断电维修; 4、不得人为故意损坏车载视频监控设备;

5、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的角度,更不得遮挡摄像头; 6、不得私自拆卸车载视频监控设备; 7、不得用水冲洗车载视频监控设备。

4

第四章 监控内容

第二十二条 车辆安全营运监控,从发车时间开始至营运结束期间,行驶车速和是否按规定路线行驶;司机是否疲劳驾驶,有无不安全、不文明行为等。

第二十三条 车辆最高速度规定: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实际最高限速要求执行,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40km/h。

第二十四条 判定车辆超速行驶的方法如下:监控系统超速报警时,车辆前后5分钟的轨迹回放,如果某一时段的车速,监控记载的行驶速度在限速标准以上,确认该车为超速行驶。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包括:驾车时使用电话、赤膊驾车;驾车时,吸烟、饮食、闲谈的;长时间单手握方向盘或双手脱离方向盘的;驾车时不系安全带的;中途停车,私自招揽游客的;向车外抛物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车门未关起步,车未停稳开门上、下乘客的;拾遗私藏,不交还给客人的。

第二十六条 车内游客的行为状态:在车辆行驶过程中,车内游客在通道上随意走动;游客间发生争执斗殴;窃拿车上财物;损坏车内设施等反常行为。

第二十七条 车载视频设备使用情况:摄像头角度发生改变或位移;监控画面出现黑屏或屏蔽;画面模糊、变异、通道缺少;视频连接不上或中途掉线;画面数字、文字缺少或信号反应不同步等情况。

5


公司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美术小组辅导记录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