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作业指导书之一:第一次工地例会(2)

2020-05-08 09:29

召开的专题会议以会议通知的形式明确参会单位、人员、召开时间及会议内容。

3.3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3.3.1 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请注意,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三要求“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质保措施以及法定签证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确认本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基底标高及验槽、土方回填;砼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砼、防水砼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砼浇灌,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等。 注1:重点部位:系指基底标高、验槽、土方回填。框架梁柱节点内的钢筋位置;框架主、次梁内的钢筋位置,设计明确03G101-1混凝土结构施工图的构造钢筋的位置;框架边柱和角柱柱内钢筋构造要求;工业厂房柱的垂直度;砌体拉结筋与柱和梁的连接方式和砼地坪浇筑;住宅工程的大跨度方厅的楼面和平顶的平整度控制;施工缝和后浇带留置和浇筑。现浇砼楼面的厚度控制,地下室的护坡防水措施以及大面积的地下工程或底板厚度超过1.0米砼工程温控措施等等。以及给排水、空调、钢构、装饰。注2:关键工序系指:如原材

6

料先检测后使用;上道工序未进行质量认定,不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钢筋焊接接头测试,砼保护层的测定等。注3:如施工图上已明确使用“四新”,则执行条例规定,否则应删去。

3.3.2 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应报监理单位复核和确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3.5表。

3.3.3 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应报监理单位审核,并按有关规定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法定试验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否则应限期撤出现场。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单应符合苏监A.3.2表。

3.3.4 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实物质量和验评资料在承包单位按照“三检制”自检合格后、填报监理单位、签认。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3.5 承包单位应在混凝土浇灌前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前,落实建设局苏建质[2003]37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工程砼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和试块取样制作。养护方法等,监理工程师才能签发砼浇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浇灌。混凝土浇灌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3.6表。

3.3.6 承包单位应接受监理单位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3.3.7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将经常在现场予以巡视,对上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将由监理人员进行平行检验,以确认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对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关键部位或对隐蔽工程的隐蔽部位,监理人员将进

7

行旁站并做好旁站记录,承包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在该记录上签字。

3.3.8 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或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如承包单位未整改、整改不及时或不彻底,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单并限期整改。无论是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指令单,均具有强制性。要求承包单位在整改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

3.3.9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在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后,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以指令形式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复工申请。如遇到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决定是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3.10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将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将由监理人员跟踪检查和验收。

3.4 工程造价控制工作

3.4.1 承包单位统计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支付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签认。合同工程计量报审表应符合苏监A4.1表。工程付款申请表应符合苏监A4.3表。工程计量周期一般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8

3.4.2 按照合同的约定,工程变更文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就其费用及工期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后,签发工程变更单。现场签证工作应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代表共同验证后会签。签证工程计量报审单应符合苏监A4.2表。

3.4.3 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监理单位方予以受理。

3.4.3.1 索赔事件造成了承包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3.4.3.2 索赔事件是由于非承包单位的责任发生的;

3.4.3.3 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明确响应了合同通用条款关于索赔事件的处理和操作程序;

3.4.3.4 承包单位已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和程序,提出费用索赔申请表,并持有有效的索赔凭证材料。工程费用索赔报审单必须符合苏监A4.3表。

3.4.4 承包单位按施工合同规定填报的竣工结算表报经监理单位审定,并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协商一致后,由监理单位签发竣工结算文件和最终的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3.5 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3.5.1 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监理单位报送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执行。年、月施工进度计划应在上年、月末提交监理机构审批。

3.5.2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符合施工文件的规定条件时,监理单位应予以受理。承包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延期申请,

9

由监理单位答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批意见,承包单位提交最终的工程延期申请,由监理单位复查临时延期情况并答署最终工程延期审批意见。监理单位的临时和最终延期审批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工程延长工期报审单应符合苏监A2.2表。

3.5.3 监理单位审查工程延期的依据是: 3.5.3.1 施工合同中有关延期的约定;

3.5.3.2 工期拖延和影响工期事件的事实和程度; 3.5.3.3 影响工期事件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

3.5.4 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监理单位将按施工合同规定,从承包单位应得款项中扣除误期损害赔偿费。

3.6 分部及单位工程验收

3.6.1 承包单位在完成分部工程的现场实物和质量验评资料并自检合格后,申报分部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质量验证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6.2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应明确按合同约定和图纸规定的施工范围,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自检合格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发工程竣工报告,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资料。监理单位对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及设计单位应提交“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经市质量监督站核定合格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后参验各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

10


监理作业指导书之一:第一次工地例会(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人教版三年级数学下册1234单元堂堂清 - 图文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