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德政办发[2008]97号
【发布部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5.18 【实施日期】2008.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德政办发〔2008〕9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为继续加强我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达到减灾防灾目的。现将德宏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调整如下: 组 长:柳五三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敏 州政府副秘书长 肖利生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闫敬东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1 / 2
王绍山 州气象局局长
胡琦龙 州水利局局长 闫信统 州交通局局长
赵兴倬 州安全生产监督局局长 杨成礼 州环保局局长 王绍昆 州地震局局长 闫生赞 州经济委主任
刀承福 州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 钱 强 州林业局局长 杨晓平 州建设局局长 刘新光 州财政局局长 王 奇 州民政局局长 宋雨发 州农业局局长 杨守刚 州公安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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