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看:年干旺木生丙火七杀,加重了七杀的力量,七杀旺而制日干庚金;戊土偏印本应化杀生身,然而七杀近贴日元,偏印无力又在时上,为不得力;日元庚金被旺杀贴身而克,根远印不得力,为财生杀旺而身轻。 日元旺衰的判断如此,其它天干旺衰的判断理同。
用神是能够按照五行法则,来维护日元利益,或者解决原局矛盾,进而统领全局的一种或两种五行的代称。简单明了的说,用神就是维日活局的五行。与用神相对应的是忌星。忌星就是原局或局运中,要么损日、要么破局,可以直接对用神构成克、泄、耗的五行的代称。与用神相辅相成的是喜星。喜星是指帮助用神达到目的、护卫用神免受伤害的五行的代称。
用神是评断人生富贵贫凡、吉凶寿夭的主要依据,是揭示人生规律的关键点和描绘人生轨迹的升降点。它是人生规律预测学的核心内容。
用神是纲,纲举目张;用神似交通枢纽,通则畅达,堵则梗塞;用神象灯塔之光,亮则生辉,暗必逊色;用神也如行功练丹,纳聚增神,吐发有功,破逆必伤。
用神代表了一个人区别于另一个人的特殊性。原局失衡度较大、五行组合关系偏差较大,那么喜忌就比较明显,用神比较突出,表现在生命运动和生活活动中的轨迹印痕就较重。同时,用神代表的六亲信息、生活行为、生命信息等属于哪个方面,这个人一生中在这个方面所体现的变化就较突出。 取用就是根据原局组合以及大运变化,找出一种或两种能够维护日元利益,或调解原局矛盾进而统领全局的五行。
依据旺衰八阶,可以将取用的方法归纳为四种:即通关、扶抑、调停调候、泄旺制忌。
现下推出的这种取用方法,摒弃了露一半、攥一半,不交死手的陋习,可将所有的组合类型不遗不露的尽揽其中。同时,又避免了因 格局说
的头绪众多而引起的用忌混乱,自始至终沿着日元旺衰一条思路下来,实现了用神和忌星的概念统一。这套方法,操作起来,趟路清晰,简便快捷。 一、通关
通关为疏通、通融之义,适用于偏旺、偏弱和两行对立中的部分战局,以及出现上述状态的局运组合。
在原局或局运组合中,当一行克制另一行而失衡,或者两行相战而俱损伤时,我们取出一种 和事
的五行,在维护日元利益的前提下把矛盾化解,就可以实现五行之间的生化有情。
金旺木弱,取水通关,使金生水,水生木,三行流通。 火旺金弱,取土通关,使火生土,土生金,三行流通。 水旺火弱,取木通关,使水生木,木生火,而得流通。 土旺水弱,取金通关,使土生金,金生水,而得流通。 木旺土弱,取火通关,使木生火,火生土,而得流通。 例: 癸巳 丙辰 壬寅 己酉
辰土当令,己土时上透出,官杀旺身轻,取时支酉金通土水之关。 在具体操作中,以通关取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官杀旺身轻,可取印通关,以化杀生身而达到平衡流通;如果比劫旺官杀轻,就不存在通关的意义。 例: 丁巳 丙午 辛酉 丁酉
原局火金相战,杀旺身轻,取印星(土)化官杀生身为用。 例: 癸未 辛酉 乙亥 己卯
日主乙木支逢三合局,虽在金月不能完全成化,也为旺;辛金七杀尽管得令也旺不过乙木。身重杀轻,不能再取印星通其关。 二、调候、调停
调候是指冬季生人寒气过重时需要以火暖化,夏季生人过于燥热时需水润泽。春秋两季生人,因所禀之气寒暖适中,无需调候。 例: 乾 庚子 戊子 己丑 丙寅
己土生子月,土冻水寒,且日元己土偏弱,取丙火印星生身调候为用。 需要注意的是,调候取用不能脱离其它取用办法而独立使用。在实际应用中,应以其它取用为主,而兼顾调候。如调侯得以兼而用之,则能够增加原局的含金量,提高日主的富贵层次。
调停适用于二行对立。当原局组合出现日元与另一种或两种五行的力量基本平衡时,取生助日元的五行就会变成身旺为忌,取生助其它五行的则又成为身衰难胜。这时,要用一种能够同时消化日元和另外五行气力,使其同时发挥作用又不致于出现力量倾斜的五行,来进行调停,就可以实现两全齐美。 例: 乾 乙未 己丑 己卯 丁卯 大运: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58 68 78 88 98
日元己土得令,遇双根一比,为旺;七杀乙木坐下通根,日时双卯相帮,虽因失令略损于己土,但也为旺。木土相战,宜取金做用神以调停。一来金可以泄土,二来金可以制木。
此种组合,如不取为金的食伤,将会造成全局失衡。
取官杀--尽管原局有弱印,但如果再加官杀的力量,将使印星通关不力,成为杀重身轻;
取印--局中印星虽弱,但要再增加印星之力,控又会使土木的相对平衡,而倾向土的一边;
取财--原局身杀相停,财来助杀,会成为杀重身轻。 取比劫--同样也会使土木失衡。
从实际情况看,也是如此。日主自行上乙酉运后,各方如意,财名俱得。 例: 乾 甲申 甲戌 壬申 壬寅
日元壬水自坐申金长生印地,又有年支通根,时干比肩帮身,虽生在官杀之地也为有力。年月干透食神,有寅木禄地通根、壬水之生,甲木食神虽不得令,因有生有助也为旺。印星申金两重,因生戌月金有气,虽不透干,也以旺论。戌土官杀虽当令,有甲木盖头,双申泄之,现无引透,难发挥其作用,不以旺论。
原局为:食旺,印旺,日元有力。 此种组合,取财为用神最佳。
财星既可以泄食伤之力,减轻食伤泄身的力量,同时又可以制印,不使旺印生身太过而成为忌。待减轻印与食伤两种五行之力以后,又可以耗旺身,一举三得。 不是这样的话:
取官为用--官再生印,会使印星太旺。同时,官来制身,将造成印旺身轻,身不受生。
取印星为用--印星制食伤,减轻了泄身之力,会造成身旺无泄。 取食伤为用--原局食伤已旺,再加重食伤力量,就为忌星;
取比劫为用--原局日元有力,如加重水的力量,将会生助食伤使其更旺,比劫水旺再泄印,使五行不能流通,呈食旺为忌。 例: 乾 辛亥 庚寅 壬申 甲辰
日元壬水自坐申金,干透两印相生,又有辰亥通根为旺。食神当令透干也旺。庚辛金透干有申辰通根有力。综合平衡,日元虽不得令,但通根有生,仍为偏旺。
原局为:食旺、日元旺、印有力。
取财星为用神,可以达到制印、泄食伤、耗身,调停全局的目的。 例: 坤 丙申 丁酉 戊寅 甲寅
食伤当令而旺,七杀根强也旺。食伤旺,七杀有力,日元衰弱,印星无力。 取印星制食伤、泄官杀兼生身调停为用神。
三、扶抑
扶抑就是根据日元的旺衰情况,分别采取生扶和抑制的办法,使其达到中和平衡的运行状态。这一办法适用偏旺、偏弱和衰弱、强旺的部分组合,以及日元平和逢大运而失和后的组合。
一般而言,身弱时需扶,就用比劫帮身、印星生身;身旺时需抑,就用官杀制身、食伤泄身、财星耗身。 常见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一)比劫禄刃多而身旺。 1、取官杀。
如果原局多比劫禄刃相帮而身旺,局中恰逢有力的官杀,或有财助官杀时,可取官杀制比劫。如果官杀弱而无助无生时,本身没有能力抑制比劫,则不宜取之为用。如果原局天干透印,因印可化官杀生身,也不可取官杀。行印运时道理也是这样。 例: 乾 壬午 壬寅 丁巳 丁未 大运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日主丁火生寅月印地,地支三会、半合火局,一片火旺,时干比肩引透帮身,日元极旺。年月壬水两透,虽支中无根,但因并列可以互帮,仍稍为有力。旺火有水制,可作日元强旺论。丁壬相合,一为争合,合而不牢,二为一片火旺,木已无力,故可取水制身。但水弱无根,为用神无力。 行印运,化官生身,再见官杀即为忌星。因官杀生印,印生身更旺。 例: 乾 壬子 乙巳 丁巳 乙巳
日主丁火生巳月,支逢三刃帮身为旺。年干壬水官星,虽生巳月绝地,因自坐子水强根,应为有力。乙木偏印,局中无根,又自坐旺火泄身,自身被泄,暂时起不到化官生身的作用,仍可取官杀。
用神在年上,多得祖上父母之助。该人祖上在当地为富有名,本人多得助益。 2、取食伤。
原局比劫多旺,无官或官星不力,如有食伤透出时,也可取之泄身为用。 例: 乾 丁巳 丙午 丙戌 己亥
日主丙火生午月,年月众火帮身而旺。时上亥水值休囚之地,一不透干,二被盖头,抑身力轻。好在时干伤官通根戌土,又生午月旺地,泄身有力,可取之为用神。
例: 乾 庚子 丁亥 甲寅 丙寅
甲木生亥月长生之地,地支一片禄印通根,得地得生,日元已旺。年干七杀,自坐伤官泄身,又支中无根,不能取用。印星不透,月、时干食伤有长生之寅木为根,可以泄身,故取食伤为用。
此人行运不佳。行己丑运,与原局三会印局,用神受制;庚寅运,禄地帮身,因冬月火弱,使得用神的负担更重,再加上庚金透出,触逆旺木,用神和原局都受到了损害。因此,日主故身体不好,患肝炎多年。 3、取财星。
比劫禄刃帮身而致身旺时,取财星耗身为用神,一定要注意比劫的多少与日元的旺衰。
当天干一片比劫,如无官杀相制,就不能取财;当天干一片比劫,无食伤透干化比劫,也不能取财。否则,易形成众比夺财的凶局。只有当原局组合为日元偏旺,但不到强旺,财星当令旺透或有强根时,方可取财星耗身为用。 例: 乾 壬寅 庚戌 丙午 庚寅
丙火得合局而旺,壬水七杀衰弱不能取用。因偏财庚金双透,虽不算旺也只有取之为用。癸丑大运,用神得地,故此运中,85年乙丑、88年戊辰、92年壬申等,生助用神时,日主应入党、生子、转干、升职等喜。 (二)印多而身旺。 1、取财星。
让财星去抑制生身之印,既断绝了生身之源,又能起到耗身的作用。 例: 乾 甲辰 丁卯 丁巳 辛亥
印星当令,甲木正印得令透干为旺。日元丁火自坐羊刃,又得旺印之生,月比相帮,旺而无疑。因印星旺透,不能取官杀。食伤不透,不能取用,权可为喜。时干偏财生卯月绝地,虽弱而无力,也只有取其为用。
财星为用,早年行伤官大运时,财星逢生,家中财运较好。己巳大运,食神己土,化比生财,财星用神逢生,故财运丰隆,88-91年,用神临旺时,得百万家产。
这类组合,原局虽取财为用神,然而财星不旺,大运行食伤为喜神(用神之源)时,用神逢生。用神是财者必富或贵。逢食伤,财透之年发财。如原神受制,则用神失势,就会使用神所值方面有灾,为官者丢官,为财者破财。 流年甲戌、乙亥,印枭透出,食神受制,不能生财。印枭又生日元,使身旺克财,财星用神受克(因无源),故百万家产几乎亏尽。 2、取食伤。
因印星而致身旺时,如果原局无有力之财,可取食伤泄身为用。 例: 乾 戊申 戊午 辛酉 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