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管理
5.1 A类信息:指对药店有重大影响,需要药店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由药店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的信息;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5.2 B类信息:指涉及药店两个以上部门,需由领导或质量管理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5.3 C类信息:可由相关部门自行协调处理的信息。 6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7质量信息的收集方法 7.1药店内部信息:
通过统计报表定期反映各类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质量分析会、工作汇报会等收集质量的相关信息。 通过各部门填报质量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记录实现质量信息的传递; 通过有效方式收集职工意见、建议,了解质量信息。 7.2药店外部信息:
通过问卷、座谈会、电话访问等调查方式收集信息。 通过现场观察及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通过电子信息媒介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公共关系网络收集质量信息。
通过现有信息的分析处理获得所需要的质量信息。 8质量信息的处理
8.1 A类信息:由药店领导判断决策,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8.2 B类信息:由主管部门协调决策,质量管理部传递、反馈并督促执行。 8.3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9质量管理部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0各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将质量信息及时报质量管理部,经质量管理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单的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6 / 54
(八)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
为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经济损失,避免对顾客的健康造成伤害,根据GSP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
的危及人体健康或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序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重大质量事故
2.1违规购销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者;
2.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库者;
2.3由于保管不普,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造成重大经济者:
2.4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3一般质量事故
3.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异: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4.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管理部在24小时内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2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3日内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书面汇报; 4.3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5发生事故后,质量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各有关部门采取必要 的控制、补救措施;
6质量管理部在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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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地经营中药饮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2、购进的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5、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净选、过筛后装斗,做好装斗复核记录,不得错斗、串斗,及时清理格斗,防止混药。斗前应标明中药饮片名称。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6、调配中药饮片的处方必须经药师(含中药师)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审核、调配和销售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留存二年备查。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7、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8、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9、按方配制,称准分匀,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后签字交处方复核员复核,严格审查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10、应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兑服等特殊用法单包注明,并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服用方法。
11、经营中药饮片应配置所需调配处方和临方炮制的设备。
12.中药饮片的储存有防尘、防潮、防污染、和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并按其不同特性,采取干燥、降氧、熏蒸等方法进行养护。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十)药品有效期的管理制度
1为合理控制药品的经营过程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的储存、养护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 处理,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3距失效期不到6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4药品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药品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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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7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 销售控制。
8及时处理过期失效品种,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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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规定
1药品是用于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其质量与人体的健康密
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药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药品售出,确保消费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药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 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药品,均属不合格药品,包括:
3.1药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2药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的药品; 3.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药品。 4在药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
药品,应存入于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出具药品质
量报告书或不合格药品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营业等岗位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库,挂红色标识。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6上级药监部门监督检查、抽验发现不合格品,企业应立即
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药品区,挂红色标识,做好记录,等待处理。 7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7.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搜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7.2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仓储部门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药品报损有关单据; 7.3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8对质量不合格的药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 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9明确为不合格药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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