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

2020-05-13 08:30

国际经济法 复习资料

题型

1.单选题 1*10=10; 2.多选题 2*10=20; 3.判断题 1*10=10; 4.简答题 8*4=32; 5.案例分析题 7*4=28;

********************************************************* 四.简答题

1.国际经济争端处理的主要方式

(1)司法解决方式。 包括国际司法解决和国内司法解决方式。

国际司法解决方式是将国际经济争端提交国际法院来解决,但由于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仅限于国家,因此国家以外的国际经济法主体就无法通过这一途径来解决争端,因此该方式并没有的得到广泛的使用。

国内司法解决方式则是将国际经济争端提交国内法院来解决,一般一国国内法院有权处理私人之间的争端,但这也有很多不足:首先,由于主权国家以及国际经济组织在国际法上通常享有豁免权 ;其次,这种方式有时还会牵扯到管辖权冲突 ,不同国籍的当事人会尽量选择本国的法院来解决争端。 主体:国际法院或国内法院 (2)调解解决方式

调解是争端当事人在中立的第三人(即调解人)的协助下解决争端。它的优点是速度快,效率高,节省费用,同时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仲裁解决方式

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将争端提交第三者进行审理,并遵守其裁决。它是解决争端的最重要的非诉讼方式。一般的,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居中对争端进行裁判并作出裁决,裁决一般是终局性的,双方当事人应该将裁决视为本国法院终审判决,自觉遵守执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的优点。 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处理的是不同国籍私人之间的经济争端。 效力:终局性的 主体:国际商事仲裁机构

2.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含义: 又称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它是国际投资保护的重要法制之一。 主要内容:

(1)承保机构:各国的海外投资保险业务都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经营的,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承保险别:一般而言,发达国家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险别包括征收险,战争和内乱险以及禁兑险 。 (3)承保条件:

在适格投资者方面,一般各国的海外投资保险机构都要求投保的投资者和本国有相当的联系;

在适格投资方面,各国一般只承保新投资,即除了创建新企业以外,还包括对现有企业的扩大,现代化和重建。

在投资领域方面,有些国家对于特定行业的投资不提供保险,对于投资的效益,各国一般也要求一项海外投资既对投资者母国产生效益,又对东道国产生良好的效益。

在适格东道国方面,有些国家实行单边投资保险制度,即不要求东道国政府和本国政府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而有些国家紧紧地将东道国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联系起来。

3.比较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中,代表处与分行的异同

相同点:都是跨国银行海外分支机构;都不具有东道国的法人资格。不同点:

(1)地位:代表处是跨国银行设在国外的最简单的分支机构形式,;分行是跨国银行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最重要形式,受总行的直接控制。

(2)业务范围:代表处不经营银行业务,只在总行和东道国政府、银行及工商企业、公司之间沟通信息,并为总行开展当地业务起穿针引线作用;分行可经营全能银行业务,既包括当地业务,也包括国际业务,如存放款、同业拆放、外汇交易、出口信贷、托收和信用证业务等。

(3)东道国对其的管制程度:对代表处管制较松;对分行管制较严。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一)卖方的义务(1)提交货物与单据

(2)对货物承担担保义务a.品质担保 b.权利担保 (二)买方的义务(1)支付货款(2)收取货物

权利: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其他买卖合同一样,是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互负义务,互享权利,且往往此方的义务,即彼方的权利 ********************************************************* 五.案例分析题

考点:税收管辖权/技术转让/国际投资活动/争端处理

第四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技术转让)

课堂案例分析

1、中国某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技术引进合同。合同规定:美国公司向中国公司转让某项电脑芯片的制造技术,合同期限5年。并规定,在合同期内,中国公司制造的芯片的原料均应向美国公司购买;其产品不得反销美国市场;中国公司不得改进芯片的制造技术。合同期满后,中国公司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合同履行所涉及税收问题由双方协商安排。

问:假设你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你会就该合同提出哪些意见?

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根据我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对限制性商业条款作了专门规定。合同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例:(1)限制受方向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零件或设备,本案中乙限制中国公司制造产品原料应向乙公司购买违反了以上规定。(2)限制受方发展和改进所引进的技术,本案中乙方限制中国公司不得改进所引进的技术违反了以上规定。(3)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本案中乙公司不准中国公司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该技术违反上述规定。 1 / 7

2、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一份独占许可合同。依据该合同,A公司许可B公司在S市使用其自行开发并使用多年,且未对外公开的快餐烹制技术,并准许B公司免费使用其商标和商号;B公司在合同签订后的30天内支付A公司10万美元,并且以后每月支付A公司其销售额的5%作为技术转让费。B公司的快餐店开业后头6个月生意兴隆。不久,B公司发现S市陆续开张4家与其类似的快餐店,这些店使用不同的商标、商号,但它们所提供的食物与B公司提供的几乎完全一样,都以炸鸡块和汉堡包为主要经营品种。由于这些快餐店的价格便宜,B公司快餐店的销售额迅速下降。B公司致函A公司指责其提供的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并据此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问题:

(1)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利技术还是专有技术?为什么? 答:A公司转让的技术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指一种在长期生产实践中形成的,为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需的,从未向社会公开过,可转让但没有取得专利权保护的专门技术知识和经验,可以包括以一项或几项特定的配方、工艺流程或产品设计方案为主的技术知识。本案A公司转让给B公司的配方就是一种专有技术,不是专利技术。因为专利技术是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律规定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专有权的公开技术,而本案的配方不具备这一特点。

(2)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其他公司合法取得相同配方,A公司是否违反了B公司在S市独占使用许可技术的义务?为什么? 答:A公司不违反B公司在S市独占地使用其所转让技术的义务。A公司许可B公司使用的是专有技术,专有技术是依靠所有人自行保密的、具有事实上的独占权的技术和经验,其他人只要合法地获得这种技术,法律并不禁止他们使用与专有技术权利人(所有人)同样的技术。本案的许可合同不涉及其他快餐店从其他人处合法获得这种技术。

(3)如果其他4家快餐店从A公司获得技术许可,但没有使用A公司的商标和商号,A公司是否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为什么?

答:A公司违反了其与B公司约定的义务。A公司、B公司之间的许可合同是独占许可合同,即在一定的地域和期限内,只有受让方对受让的技术享有使用权。许可方既不能自己使用,也不能许可第三方使用许可的技术。A公司承担的是专有技术的独占许可义务。这一义务与商标、商号无关。因而无论其他快餐店是否使用同一商标、商号,A公司都违反了独占许可义务。

(4)B公司能否以许可技术无新颖性和独创性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为什么?

答:不能。B公司获得许可的是专有技术,不以新颖性和独创性为构成要件,而以没有公开并具有商业价值为构成要件.

第五章 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活动)

案例分析

1、一份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规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450万美元。中方投资350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50万美元,厂房机器200万美元,现金100万美元;外方投资100万美元,其中

现金70万美元,机器设备30万美元(系向某国租赁来的)。请问上述内容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

答案要点:中外合资企业规定外方投资额至少应为投资总额的25%,即外方投资额至少应为90万美元;另一方面,外方用向租赁来的机器设备,不享有所有权,不能算作投资。因此,外方实际投资70万美元,不够中外投资企业25%的最低限额。即该企业不属于中外合资企业。

2、A国和B国同为1965年华盛顿公约的缔约国。A国公民某甲在B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不久,该公司被B国征收。某甲与B国因补偿金额发生争议。于是,某甲单方向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申请仲裁,并要求仲裁适用A国法律。 问题:

(1)有人说,中心将拒绝受理某甲的申请。针对中心管辖的条件,请你分析本案的争议欲提交中心管辖,已满足哪些管辖条件,尚欠缺什么条件。

(2)设中心依法受理上述争议案件后,某甲的法律适用要求会得到满足吗?中心在仲裁时将如何使用法律?

(3)根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对当事人、各缔约国而言,中心的裁决的效力如何? 答案要点:

(1)已满足条件:双方是政府和私人,符合管辖权限。尚缺条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心仲裁。

(2)甲的法律适用要求不会得到满足。使用原则: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即中心要先使用东道国B国的法律。 (3)法律效力:终局性的。

3、中国和德国是《华盛顿公约》和《汉城公约》的缔约国。中国某企业与德国企业柏林净水厂签订合资合同,在上海兴建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根据合资合同规定,上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为12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该公司满足投资总额所需的其余200万美元资金通过项目贷款来解决。 问题:

(1)如果投资者之间产生争端,可否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解决,为什么?

(2)在注册资本中,柏林净水厂至少应占多少美元?

(3)上述注册资本中哪些可以向MIGA投保?可投保什么险别? 答案要点:

(1)不可提交。该中心只受理缔约国政府与另一缔约国国民间的投资争端。

(2)以注册资本为准。柏林净水厂至少应占1000*25%=250万美元。 (3)柏林净水厂投入的注册资本及提供的贷款担保,可以向MIGA投保。险别:征收险,禁兑险,战争和内乱险。

第七章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税收管辖权)

甲国A公司来源于本国境内营业所得100万美元,又通过设于乙国分公司取得100万美元的营业所得。甲乙两国税法对营业所得分别规定了20%和25%的比例税率。甲国实行限额抵免。本纳税年度,A

2 / 7

公司共需要向甲国交纳多少税款? (100+100)*20%-100*20%=20

案例分析

1、甲在A国有自己的居所。2006年,甲离开A国去B国从事经营活动,在B国居住了150天并取得了一笔收入。甲回到A国,先后收到了A国和B国要求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通知。根据A国税法规定,A国公民离开A国满180天的为A国非居民;根据B国税法规定,凡在B国居住满90天的个人为B国居民。 问题:甲究竟应向何国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属于什么现象?

答案要点:甲应向AB两国纳税。属居民税收管辖权问题。判断标准为居住时间标准。甲在A国有住所,且离开A国不满180天,即甲为A国居民应向A国纳税。根据B国税法规定,凡在B国居住满90天的个人为B国居民。甲在B国居住了150天,属乙国居民,应向乙国纳税。

2、史密斯是A国W公司的职员,于2005年被派往中国的Y公司进行技术指导达3个月。史密斯在这3个月期间的工资,都是由W公司支付的。指导期满后,正当史密斯准备回国时,中国税务机关要求史密斯就这3个月期间的工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史密斯认为,自己不是中国的居民,而且自己这3个月的工资都是由A国的W公司支付,这部分工资所得并非来源于中国,因此中国不享有税收管辖权,无权对他课征个人所得税。

为避免重复征税,我国在与其他国家签订税收协定中大都有如下规定:“对于非独立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由受雇活动所在国行使征税权。但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允许仅由该个人的居民所属国行使征税权:该个人在有关历年中在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该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该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甲国A公司拥有其在乙国的子公司--B公司50%的股权。B公司的税前所得是40,000美元,按45%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向东道国纳税18,000美元,其税后所得的22,000美元中,以股息形式付给母公司11,000美元,母公司居住国的公司所得税率为40%。请计算在间接抵免下,A公司的\视为纳税额\能否全部抵免。 答案要点:分三步计算。

(1)视为纳税额=(11000÷22000)╳18000=9000美元; (2)母公司来自国外的应纳税所得额=11000+9000=20000美元; (3)间接抵免额=20000╳40%=8000美元。可见,视为纳税额高于间接抵免额,有1000美元不能抵免

第八章 国际经济争端处理法(争端处理)

2008年8月份,营业地位于北京的中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开罗的埃及B公司订立了一份出口设备合同(该设备所含技术已在中国获得专利权)。8月底,A依约如期将该设备运交B。9月,因营业地位于大马士革的叙利亚C公司急需该设备,B随后将该设备转售给C,对这项交易,A毫无所知。由于该设备所含同一技术已被他

人在叙利亚申请专利并获专利权。C从B处收到该设备后不久,叙利亚专利权人在事先未告知情况下,将A列为被申诉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a,上述合同均无法律选择条款;b,中国、埃及和叙利亚均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缔约国) (1) CIETAC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

(2)如叙利亚C公司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A公司能否进行实体上的免责抗辩?为什么?

答案要点: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此案。因为叙利亚C公司与中国A公司没有订立仲裁协议。

(2)如果案由中国法院受理,中国A公司能够进行实体法上的免责抗辨。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买卖双方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但买卖双方可以通过选择其他法律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案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营业地分别在中国、埃及和叙利亚三个缔约国,它们之间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因无法律选择条款,均应适用《公约》。 《公约》规定,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 在本案中,中国A公司在出售设备之后,对埃及B公司又将该设备转售给叙利亚C公司一事一无所知;也就是说,中国A公司在与埃及B公司订立合同时,根本不可能知道设备出口后会招致叙利亚C公司的专利侵权之诉。因此,中国A公司没有违反《公约》上述规定项下的权利担保义务,不应就此承担任何专利侵权责任。 ********************************************************* 选择题

第一章 绪论

1、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有______。

A: 各种领域的国际条约 B: 国际公法中涉及经济领域的行为规范 C: 各种领域的国际惯例 D: 各国民商法的涉外部分 E: 国际私人商务惯例

2、下面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关系?

A: 营业地位于A国的某公司与位于B国的某公司之间的贸易关系 B: A国与B国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C: 中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之间的采购合同 D: A国与B国之间的避免双重征税的税收协定

3、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______。 A 国家 B 个人 C 国际组织D 法人

4、国际经济法是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下列哪些选项是其主要构成部分?

A: 国际经济组织法 B: 国际公法 C: 国际商事仲裁法 D: 国际知识产权法 E: 国际私法

5、在国际商务惯例的编纂成文历程中,国际商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3 / 7

其制订、公布的主要惯例如: _______

A: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B: 劳氏海上救助合同标准格式 C: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D: 《托收统一规则》 E: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6、在众多的国际经济组织中,有一类是以发展中国家为成员国的,诸如_______。

A: 安第斯条约组织 B: 石油输出国组织 C: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D: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E: 东南亚国家联盟

7、国际经济法的最初萌芽产生于______。 A: 中国 B: 非洲 C: 美国 D: 地中海沿岸

8、非互惠的普遍优惠待遇是( )的初步实践一例。 A: 公平互利原则 B: 经济主权原则 C: 全球合作原则 D: 有约必首原则

9、在中国古代长期的对外经济交往中,基本上体现了_______的法理原则。

A、弱肉强食 B、独立自主和公平互利 C、自主自愿和平等互利 D、经济主权和有约必守

10、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_。

A、 20世纪40年代中后期《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及《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签订标志着新时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开端

B、在国际经济法的萌芽阶段,早期的国际商事法所直接涉及的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私人而不是国家。

C、 关于国际经济法含义和范围的狭义说认为,国际私法和各国的涉外经济法,实质上都是各国的国内法,都不属于国际经济法范围。

D、 新中国在对外经济交往中,一贯遵循和坚持的最基本的法理原则和行为规范即为独立自主和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1:买卖不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内的是: A 纺织品B 机器设备C 农产品D 飞机

2:《公约》不适用于( )的买卖。

A 洗衣机B H种股票C 大亚湾核电站D 远洋货轮

3:《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做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

A 缔约国中营业地处于同一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货物的买卖 B 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中间的飞机买卖 C 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的股票买卖

D 缔约国中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

4.2009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厦门乙公司发出要约称:“鳗鱼饲料数量180吨,单价CIF厦门980美元,总值176,400美元,合同订立后3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付款L/C付款,请电复。”厦门乙公司还盘:“接受你方发盘,在订立合同后请立即装船。”对此香港甲公司没有回音,也一直没有装船。厦门乙公司认为香港甲公司违约。在此情形下,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B 甲公司应于订立合同3个月装船 C 甲公司一直未装船是违约行为 D 该合同没有成立

5:根据《公约》的规定,发价生效的时间是: A 发价发出时 B 发价到达被发价人时 C 被发价人表示接受发价时D 合同成立时

6:不可撤销地发价,发价人于发价送达被发价人前( ) A 可以撤回B 可以撤销C 不可撤回D 发出时即已发生

7:还价,在法律上视为____:

A.接受发价B.新的发价C.撤回发价D.发价邀请

8:根据《公约》的规定,卖方必须承担哪些义务? A 货物质量担保义务B 所有权担保义务 C 开立信用证义务 D 提交电子单证的义务

9:根据《公约》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多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 )。

A 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B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合同价格付款 C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按交货时市场价格付款 D 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一部分,按合同价格付款

中国甲公司与加拿大乙公司签订一份圣诞礼品买卖合同,约定2005年11月30日前由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货物若干件。依照法律和国际条约,有关该合同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设甲方所在地发生重大火灾

A 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则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B 致使甲须推迟1个月交货,则乙有权通知甲解除合同 C 致使甲只能如期交付70%的货物,则乙不得解除合同 D 致使甲无法交货,则乙有权解除合同,但不影响其要求甲赔偿损失的权利

10:有关《公约》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 公约中规定由物主承担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 B 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订立合同之时,风险即转移

C 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而解除,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造成的。 4 / 7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法律制度

1: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如承运人签发的是指示提单,下列关于该提单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A 提单正面载明了收货人的名称

B 提单在转让时不需要背书,只要将提单交给受让人即可 C 提单的转让必须经过背书

D 提单中收货人一栏没有具体的收货人名称,而是载明“凭指示”的字样

2: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中,除信用证明确规定可以接受外,银行办理结汇时一般拒绝接受下列哪几种提单?

A 不清洁提单B 收获待运提单C 已装船提单D 清洁提单

3:依据《海牙规则》的规定,下列有关承运人适航义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A 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B 承运人应在开航前与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 承运人应适当地配备船员、设备和船舶供应品

D 承运人应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运载货物的部位适宜并能安全地收受、运送和保管货物

4:下列有关承运人的基本义务表述正确的有: A 承运人的适航义务是绝对义务,而不是谨慎义务 B 承运人应在整个航程中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C 承运人在整个航程中都有管货义务 D 承运人有不得绕航的义务

5: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签订了购买4500公吨化肥的合同,由某航运公司的“NEW WAY”号将该货物从美国的新奥尔良港运至大连。该船在途中遇小雨,因货舱舱盖不严使部分货物湿损。下列有关货物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 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B 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C 乙公司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D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6:中国某公司向欧洲出口啤酒花一批,货物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由“罗尔西”轮承运,船方在收货后签发了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啤酒花变质。经在目的港进行的联合检验,发现货物外包装完整,无受潮受损迹象。经分析认为该批货物是在尚未充分干燥的情况下进行的包装,以致在运输中发酵造成变质。据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 收货人应向承运人索赔,因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B 收货人应向发货人索赔,因为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就有品质问题 C 承运人对变质可以不承担责任

D 承运人对变质应承担责任,因为承运人在运输中有谨慎管理货物的义务

7:依《海牙规则》规定,下列哪些货损承运人可以免责? A 船舶在开航前和开航时不具有适航性引起的货损 B 船长和船员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货损 C 未谨慎积载引起的货损 D 包装不当引起的货损

8:下列能作为共同海损损失项目的是: A 市价损失 B 避难港费用

C 承运人私自装在甲板上的货物,该货物被抛入海 D 货物被抛前已全损

9:为了船与货物的安全,在以下各项损失中,不构成共同海损牺牲的损失是:

A船舶有意搁浅 B将船用物充作燃料 C火灾中被烟熏烤造成的货物损失D抛弃船舶属具

10::某国远洋货轮满载货物从S港起航,途中遇飓风,货轮触礁货物损失惨重。货主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发出委付通知。该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处理方法是:

A 必须接受委付 B 拒绝接受委付 C 先接受委付,然后撤回D 接受委付,不得撤回

第四章 国际技术贸易法

1、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国际技术转让合同:

A 关键设备交易合同 B 国际合作生产合同 C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D合作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合同 E 专有技术许可合同

1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 )

A 实践合同B 单务合同C 无偿合同D 双务、诺成的有偿合同

2国际许可合同按照供方授予的使用权大小以及受方在生产经营范围和地域上所受到的限制,可以把合同分为( ) A 独占合同、排他合同、普通许可合同 B 可转让合同、不可转让许可合同 C 交换许可合同、不交换许可合同 D 普通许可合同、可转让许可合同

3根据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进口合同的受让人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 )承担责任。

A 让与人B 受让人 C 让与人与受让人共同 D 让与人承担主要责任,受让人承担次要责任

4国际技术许可合同的标的有: A 专有技术的使用权B 专利使用权 C 专有技术所有权 D 专利所有权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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