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声明的信息,则任一投资者在公司证券价格开始上升一天或两天后即购买该公司证券就能获得超额收益,投资者在消息公布后一周购买该公司证券就不能获得超额收益。(此种情形属于若是有效市场)。
信息公布Δt时间后被证券价格反映,当投资者从对t时间到t+Δt期间价格变化分析中开始觉察到公司的实质性变化时,实质性变化已完成。由于证券价格已经完全反映了这一实质性变化,当投资者再买入该证券就不能获得超额收益。 (二)投资者的主观因素。
信奉市场有效的投资者会采取消极的投资策略,而信奉市场非有效的投资者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信奉市场非有效的投资者认为价格变动遵循可预测的模式,并且没有足够的投资者能够辨识出这种模式从而导致此模式的消失,市场上的多数投资者是根据情绪而不是理智的分析进行投资决策的,公司的真实价值取决于其财务指标──未来增长率、现金流和风险,因此他们会运用包括技术分析和基本分析等各种股市分析方法,到处寻找价值被低估的股票并买进,卖出其认为价值被低估的股票。积极投资者的这一行为导致课消极投资者单是依靠机会就是一种与其他选择方法一样好的挑选股票方法。于是他们可能不分股票和时间买入和卖出股票。
四、 影响我国股票市场有效性的因素
(一)制度因素
1、公司的股权制度。股权分置是一个被普遍认同的影响市场有效性的首要因素、制度根源。股权分置又称股权分裂,是指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人为的按流通性划分为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社会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非流通股部分中包括了通常所说的国家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等,其中以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为主,约占总股本的三分之二。国家股是指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通过其授权的机构将国有资产投入股份制企业而形成的股份。国有法人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用其依法支配的财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制企业投资所形成的股份。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统称为国有股。这种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划分才导致了以后“全流通”、“国有股减持”、“股权分置改革”等问题的提出。
股权分置却对我国股票市场的有效性的实现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分裂,这不仅导致了上市公司的畸形股权结构,而且造成了大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机构的全面控制,由“一股独大”的特殊地位进而形成“一股独霸”的决策格局,使得上市公司本应具有的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成为空谈,而且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目标函数不一致。有了股权的分置,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圈钱,而流通股股东买单”的局面。在这样一个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股票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国有股股东们为了使上市公司达到监管层要求的圈钱条件,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等情况肆意修改,对相关信息的发布以及公司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不能得到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上市公司真实信息的及时准确传递,导致市场效率低下。此外,在股权分置背景下,国有股股东持有的国有股无法像社会公众股那样按照二级市场上明确的价格交易转让,而只能通过分红获得收益或是以特殊方式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价格通常低于市场交易
价格),大股东和中小投资者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他们最关心的是资产净值的增加,而不关注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波动。为了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成果,上市公司与股东间经常发生各种关联交易,其中不乏上市公司向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现象,这直接导致了部分上市公司运作的透明度比较低下,其生产经营情况与报表披露的业绩水平不匹配,同样影响了作为股票价格信号的信息的准确传播。
(2)股权分置造成股票市场供求状况的失衡,引发市场信息失真,破坏了股票价格形成的基础,导致流通股定价较高。股权分置的制度设计形成了“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结构,其中非流通股约占总股本的三分之二,这部分不可流通的股票影响了股票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因为只有大约占总股本三分之一部分的流通股部分才能进入股票的二级市场,而二级市场上流通股的价格却是以包含了另外三分之二非流通股的总股本为基础形成的,这就在客观上造成了市场供求的失衡以及价格信号的扭曲,二级市场上流通股的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企业价值与股票市场的实际交易水平,导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股价虚高。我国股票市场上流通股的价格是靠包括另外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在内的整个股票市场来支撑的,如果将这另外的三分之二的非流通股也投入流通市场,按照供求规律,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必将下降。股价信息失真,股价指数、股票市值、甚至市盈率等重要信息都可能失真。例如在股权分置的股票市场上,市盈率是一个完全被扭曲的概念,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不是市场整体的本益比,而只是流通股的本益比。 (3)股权分置催生内幕交易进而影响市场效率。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通过二级市场交易获利,他们的资产收益主要取决于公司业绩。在这种利益机制下,如果上市公司的业绩得到大幅提升而这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又没有得到相应的资产收益,他们必然会处在心理失衡状态。为了弥补这种失衡的心理状态,多数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会选择利用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为个体谋取私利,或者与流通股庄家勾结起来操纵市场,以弥补没有得到相应的市场差价收益的遗憾。这种内幕交易与其说是道德危机、诚信危机,不如说是制度缺陷使然,产生的根源便是被人为分割的股权结构。举例说明:中国农业银行襄樊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证券业务部(以下简称“襄樊上证”) 自营买卖延中股票,对于此案中国证监会公布的查实情况是“1993 年 9 月 16 日晚,襄樊上证与深圳华阳保健用品公司双方业务人员洽谈业务时谈及深圳华阳将大量购入延中股票的内容,襄樊上证在得知这一内幕信息后,于 1993 年 9 月 17 日至 27 日分三次自营购入延中股票 62.78 万股,并于 10 月 7 日高价抛出。根据法规,襄樊上证在这个过程中所获盈利人民币16,711,808 元及现存延中股票余额 5300 股的潜在市场收益均属非法所得。 2、交易制度
为了规范股票市场秩序,促进股票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管理层对股票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监管措施。设计了许多相关交易制度来约束市场投机,希望以此保障市场的正常运作。
股票价格稳定制度。我国股票市场价格稳定制度的主要形式就是涨跌停板制度,其内容是对股票价格每日变动的范围设置一个幅度上的限制,具体安排是对除首日上市证券(或长期停牌后复牌证券)等以外,对非 ST 股票、基金等交易设置每日 10%、对 ST、*ST 股票设置每日 5%的涨跌幅限制。
对于价格稳定制度对市场有效性的影响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1)能够对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制度限制了股票价格对信息的反应的幅度,进而影响了股票价格对信息变化做出反应的速度。涨跌幅限制存在明显的价格发现延迟效应。以 10%的涨幅限制为例进行分析。首先假设市场上的所有投资者都认同用市盈率来确定股票价格。然后假设当前有一公司股价为 10 元,用市盈率来计算符合其估值,现在公司公告其利润提高了 100%,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那么根据市盈率计算其股价也应该上涨 100%,但是由于股票价格涨跌幅的限制,其价格只能上涨 10%,那么为了体现信息的价值,很明显在后续的几天内股票将继续上涨,在真实的市场环境下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各交易日出现的股票涨跌停均能反映这一缺陷。
(2)限制临时波动性的同时,也限制了基本波动性。股票价格的波动可以根据不同的影响因素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因股票基本价值发生变化导致的基本波动,二是因噪音交易导致的临时波动。价格稳定制度的核心目的应该是限制临时波动性,而不是限制基本波动性。如果某项价格稳定制度在限制临时波动性的同时,也严重限制了基本波动性,那么该项价格稳定措施就不是有效的措施。
“T+1”的交易制度。采用“T+0”的交易,投资者可以在买入股票的当日卖出股票。这样,投资者当日买入股票后,如果得到不利于该股票的信息,可以立即卖出股票以做出反应。然而,现行的交易制度只允许当日买入的股票最快也只能于第二日卖出,对于同一投资者,其买入股票后得到的信息将无法反映在当日的投资行为中,市场效率的实现再次被制度安排限制。
(二)投资者的投资行为
(1)股票市场是这样一个市场,当没有持有股票时,是买方;一旦购买了股票,即刻成为卖方。由于这种特殊性,使得参与市场交易的各种主体能够通过买卖股票迅速实现角色的转变,从而能够对股票的供求两方面施加影响。
(2)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地位。相对于股票市场上众多的中小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所拥有的资金量极大进而导致了其拥有的话语权更大,尤其是对于单只股票而言时的话语权。对于最接近于完全竞争市场的股票市场来讲,机构投资者的存在极大的影响了完全竞争的性质,对市场的有效性有着巨大的影响。
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数据清楚地得到这个结论:
上表数据显示,苏宁电器、大商股份、双汇发展三只股票超过一半的流通股都被基金持有,苏宁电器更是有将近三分之二的流通股被基金持有。而在二季度,基金总持股比例超过流通股本的 30%的上市公司已经达到 17 家,很明显机构投资者的交易活动将对这类股票的价格走势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3)机构投资者比中校投资者更易获得信息。机构投资者无论从资金或技术水平来说都比中小投资者强,可以广泛地搜集信息,而个人投资者负担不起高昂的信息搜寻费用,或者信息搜寻费用可能超过了预期的收益,因而通常放弃了对相关信息特别是内幕信息的搜集。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雄厚可以大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进而与发行人建立比较紧密的联系。像证券公司等机构为发行人提供过证券承销、并购重组、资信评估等相关服务,会比一般的公众投资者更了解发行人真实的经营财务情况,形成信息不对称。在股票市场上由于交易者拥有的信息越多越有利,作为信息获得的优势方,不排除机构投资者进行某些非法行为的可能性,例如尽量隐藏、垄断信息,甚至向市场提供虚假信息以阻碍或延缓个人投资者获得有效信息等。
(三)信息公开中出现的问题 (1)信息披露不及时 (2)信息披露不真实 (3)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4)股票市场其他组成部分存在的问题 (四)政府政策导向
作为一个新兴的股票市场,中国股市的运行除了受经济因素影响之外,还与政府的政策有着密切的相关性,政府对股市态度的变化往往成为股市起落的最重要的原因,而政策的组合方式和力度也成为调控股市最基本的因素。正因为影响中国股市运行的政策因素过多,以至于中国股市一直都有“政策市”、“鸟笼股市”等之说,亦即股票价格指数可以升降,但是幅度由政府调控,当政府认为股指过高时,会推出利空措施来打压,而当股指过于低迷时,政府往往会托市、救市。下表中是对部分政策对股市的影响统计,可以看到政策的巨大作用。
如果一个市场运行的影响因素中经济因素过少,而非经济因素尤其是政策因素过多,很大程度上将影响市场价格对各类信息变化的反应的敏感程度,降低市场的效率。中国股市一直处于低效率的状态,与这种“政策市”特征不无关系。
我国政府在证券市场上扮演着三种角色:一是监管者;二是政府是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三是政府还是投资者的保护神。
五、 中国股市市场效率的检验结果对投资者的启示
中国股市市场效率的检验结果对投资者制定投资策略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我国股票市场总体上接近弱有效的结论表明,我国股市经过20年的发展,不少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已经掌握了常用的技术分析方法,因此简单的技术分析指标已经在投资分析中显得越来越无效,尤其是基于简单的移动平均指标等线性分析方法。学者们采用各种方法得到的非半强有效的结论则支持投资者应加强对公司基本面研究的观点:一方面,由于股价没有充分反映公司公开的会计信息,投资者通过基础分析能够获取超过平均水平的利润。另一方面,前面得到的部分信息过度反应也是市场非有效的表现,它提醒投资者应注意防范内幕消息交易者逢利好出货,及因市场信息不均衡传播导致的危险。
六、 主要国家的股市有效性归类
美国 英国 中国 南非 巴西
弱势有效市场 半强势有效市场 强势有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