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的
通报
各施工部门、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
自我公司进驻务川以来,我们各个部门、项目部认真贯彻公司领导关于质量生产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为保证质量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各项目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但仍有个别单位或个人未引起高度重视,今我公司安置房4-5#楼项目部现场管理人员检查发现4#楼转换层由于施工不当产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事故情况
4月23日我方在建的务川县2012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4#-5#楼项目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发现4#楼四层至五层转换层柱顶标高不符合设计要求,柱顶钢筋普遍偏短200mm~500mm,柱顶钢筋锚固无法锚入板内,在梁柱节点关键部位造成钢筋空白。
二、 主要原因
上述质量安全事故给项目部带来经济损失,并造成相当负面的影响。有些质量安全问题并非不可避免,其主要原因是: 1、
施工承包人重生产轻质量安全,没有摆正质量安全与生产的安
全效益关系。其实,质量、安全、进度是息息相关的,牢牢掌握“四控、两管、一协调”(投资、质量、安全、进度的四控,合同
与信息的管理,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 2、
施工现场管理混乱,项目部没有按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未
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制度不健全,未实施好“三检”制度(自检、互检、质检)。施工现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与排除。 3、
施工管理人员资质问题,在施工现场发现不了存在的质量安全
隐患,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拿出有效处理方案,拖延达到不了了之。4#-5#楼项目部位未配备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休假一个月,无人代岗。
三、 处理意见
1、
完善项目部人员配备,并针对此事件处以罚款5000元(伍仟
元整),给予警告。 2、
项目部应提供技术处理方案,报业主及监理单位审核通过,方
可施工。
四、 要求
为有效遏制类似事件发生,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以下工作: 1、
施工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施工作业人员、三类人员、特种作
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以减少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2、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建立各负其责、其抓共管的工程质量约束
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因为我们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工程参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
按各自职责是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的,都会被追究相应责任的) 3、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预警防范工作,
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安全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贵州荣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