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的方法和步骤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做好2009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在要今年9月底完成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工作,并在网上实施登记和注册,其网上登记注册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责任编辑注册
(一)各单位确定责任编辑人员并导入数据
1.确定注册人员。各出版单位根据新闻出版总署《通知》中申请注册条件,确定本单位责任编辑人员,并将责任编辑人员基本数据(电子文件,见附件)报本省(区、市)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将责任编辑人员导入到“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中。中央在京各出版单位直接将责任编辑数据报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
2.确定管理员。各出版单位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姓名、身份证等信息报本省(区、市)新闻出版局管理员,由省(区、市)管理员录入到系统中,由总署为各单位管理员开通管理权限。人员较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机构确定)的音像、电子、网络、期刊出版单位,可不设单位管理员。
(二)填报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和网上申请注册
1.填写申请表。符合责任编辑注册条件的人员在http://djzc.gappedu.gov.cn中《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Word表格,此表本单位也可复印,下发给申请人),并认真如实填写《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
注:2004年以前获得中级出版职业资格人员的证书管理号可在http://www.gappedu.gov.cn首页“原始数据查询”中查看。
2.网上申请。各省新闻出版局将责任编辑人员的数据导入到“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管理系统”后,申请人方能登录http://djzc.gappedu.gov.cn网页(登录时,用户名和初始密码都是本人身份证号)进行申请。具体步骤:
第一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个人设置” 导航条,核实并补充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如,出生年月、民族、工作时间等,也可重新修改自己的密码。
第二步:填写注册表中有关信息。选择“责任编辑注册”导航条,打开“提交申请”页面,在网上填写责任编辑申请表。填写的主要内容:
(1)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在相应的位置里填写本人取得的最高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取得证书的时间、证书号、发证机构等资料。
由于2004年以前的中级职业资格人员没有证书管理号,本人可在http://www.gappedu.gov.cn首页“原始数据查询”中查询,也可填写本省(区、市)人事考试中心自编的证书号。
属于责任编辑注册条件中的第(2)、(3)、(4)、(5)项人员,在“特殊情况”里说明。
填写上述资料后选择“保存”。
(2)打开“本人工作经历管理”,选择“增加”,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只填写到在本单位以前的工作经历,一直在本单位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经历)。
(3)打开“继续教育管理”,选择“增加”,填写自己自获得职业资格(或现职称)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在新闻出版总署教育培训中心网站上的学习情况由系统自动记录,无需填写)。
说明:参加面授培训的,每天按8学时计算。
网上填报资料应与纸质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内容一致。 (4)在网页下面选择“提交申请”。
注:责任编辑注册人员,在网上只进行“责任编辑注册”申请,不需要“职业资格登记”申请。
在注册系统中,因填写不符合要求,没有通过初审、复审、终审任何一种情况的人员,又会回到初始状态,本人按要求在网上补充相关材料后再进行第二次网上申请。
(三)单位管理员进行审核(初审)
1. 单位管理员审核申请人上报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填写申请人员的三年考核意见和单位初审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将申请人的其它申报材料一同报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
2.单位管理员网上初审。单位管理员对照申请人上交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和其它有关材料,在网上对申请人填写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
单位管理员选择“单位初审”菜单,点击每个人的“查看详情”,对申请人网上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选择“批准”。
选择“批准”时,系统提示要填写近三年考核情况(2006年度、2007年度、2008年度)。
对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单位管理员可选择“不批准”,在系统列表中选择不批准的原因(选择“其它”时,管理员可填写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原因)。
当单位管理员不批准时,会反馈到本人,本人按要求填写好资料后,还可以再次申请。
3.不设单位管理员的出版单位,申请人网上申请后,由各省新闻出版局管理员审核,代单位管理员进行初审。
4. 单位管理员其他工作:
(1)查询没有网上提交申请人员。单位管理员打开“单位初审”页面,选择“审核状态”中的“未提交”,便能查询到还没有在网上提交申请的人员,单位管理员及时通知本人网上申请。
(2)单位管理员可在“数据管理”中,对本单位人员的数据进行修改。可增加本单位人员的“行政职务”、也可上传每位人员的照片(照片大小要符合150×200象素的要求)。
(四)省级审核(复审)
省(区、市)新闻出版局管理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注册系统中的“责任编辑注册”菜单下,选择“省局复审”,点击“查看详情”即可对各单位经过初审人员进行审核。
对申请人情况相似者,管理员可同时选择多人进行批量审核。 (五)新闻出版总署终审
(六)复审机构打印证书
新闻出版总署终审后,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责任编辑e=\N: 0cm 0cm 0pt; 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注:网上职业资格登记的方法和步骤,与责任编辑注册相同,请参照上述方法和步骤,做好网上登记工作。
附:1.《责任编辑注册申请表》(个人填写纸质材料)
2.《责任编辑注册数据表》(管理员上报的电子数据) 3.《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个人填写纸质材料)
4.《职业资格登记数据表》(管理员上报的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