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及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碧桂园〃翡翠湾(南地块)12#楼 中城建第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 概括 工程名称:碧桂园·翡翠湾(南地块)一标段 建设单位:郑州碧海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城建第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位于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国际物流园区禄达一街南、花马路街以东、禄达路以北、花马路一街以西。 场地特点:本施工现场交通较为便利,四周均为城乡道路,对做好防尘工作要求较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6、《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7、《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8、《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9、《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10、《郑州市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 11、《郑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办法》 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项目 负责人 验收地点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验收 依据 验收主持人 参建单位 主汇报人 验收 程序 1、工程开复工前,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的《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 2、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发现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 3、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后,对符合开复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 1)验收组长介绍验收组成单位及人员。 2)参建各方介绍施工过程扬尘治理控制行为履行情况。 (1)施工单位:简介工程情况;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治理控制情况; a、施工现场已按标准要求设置封密围挡; b、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已按要求进行百分百硬化,并安排专职人员定时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 c、工地的入口已按要求进行设置汽车冲洗设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车轮和车身进行冲洗,保证不粘带泥土上路。 d、土方的开挖、垃圾装卸前已按要求进行洒水压尘,确保施工程中不扬尘。 e、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砂土、水泥、石灰等其他散碎性材料已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覆盖率100%,保证覆盖严密。 f、施工现场的渣土及垃圾的外运,已委托正规公司负责清运。所用车辆均为密封(密闭)式,确保不沿路洒落。 g、施工现场四周围挡和塔吊已按要求,装置喷淋雾洒设备。根据现场扬尘检测数据不定时开启,控制现场扬尘。 h、自检情况:自评结论。 (2)监理单位:简介项目监理部的组成及现场监理人员的安排;现场监理控制措施:巡视、通知、指令等措施,复检情况、整改履行情况。 (根据施工单位的自检情况进行);评价结论。 (3)建设单位:对上述各家责任主体单位质量行为的确认,给出的结论是否认同。 3)各验收人员按分工和检查方案对工程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进行评定,检查时应按表列要求做好记录,并按记录做出结论,各成员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 4)各验收人员通报验收检查结论。 5)验收组长综合验收小组意见及参建各方意见,对该工程现场扬尘治理作出评定。 6)各单位在验收记录单上签认。 7)由组长指定专人完成验收会议纪要,并各单位签认。 8)验收结束。 5、负责监督该工程的扬尘治理监督人员应当对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等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第一时间报请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验收 内容 1、施工现场是否100%按标准要求设置封闭围档,确保围档严密、坚固、美观,高度符合标准要求。 2、施工现场是否道路路面100%进行硬化,及时进行道路洒水降尘及清扫。 3、是否在工地出入口100%安装车辆冲洒装置,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洒干净,确保不得带泥上路。 4、工程拆除及土方开挖、垃圾装卸是否实施100%洒水压尘。 5、施工现场的土方、建筑垃圾及石灰、水泥、砂土等其他散碎性材料是否100%覆盖严密。 6、委托清运施工现场渣土(含泥浆)及建筑垃圾车辆是否100%为封闭(密闭)式合法正规车辆,确保不沿路洒漏。 7、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点、污染指数监控率及出入口出场车辆冲洗监控率是否做到100%。 组织 形式 1、组长: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2、验收组副组长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组员:建设单位项目扬尘治理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扬尘治理负责人 监理单位的扬尘治理负责人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 扬尘 治理 评价 工程开复工 验收意见
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申报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碧桂园·翡翠湾(南地块)12#楼 中城建第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郑州碧海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扬尘污染问题施工单位 开复工意见 是否同意申请开复工 及整改情况 年 月 日(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扬尘污染问题监理单位 检查意见 是否同意申请开复工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 验收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扬尘治理 现场监督 人员意见 现场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备 注 1、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程序检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 2、本表一式五份,建设、施工、监理、监督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及整改情况 年 月 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