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思考
【摘 要】本文在深入理解社区居民自治内涵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社区居民自治的现状和问题,从完善立法、转变政府职能、创设自治性社区组织体系、提高居民自治意识和培育社区民间组织等方面阐述了我国社区居民自治实现的路径方法。
【关键词】社区;居民自治;实现路径
1.社区居民自治的意义与内涵
社区居民自治是居民依法直接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一种形式,是由人民群众自己组织,建立的社区自治组织,在社区范围内针对社区事务而进行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的自治行为。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过程中,居民自治无疑是其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够有效的强化社区功能,从一定程度上推动城市的有关基础政治文明的建设,并且可以有效的促进社区的协调、稳定、健康、全面的发展。
2.社区居民自治现状与问题
2.1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弱化
就目前而言,社区的居委会对政府等上级部门有着严重的依赖性,其工作很少可以自行组织和开展,在工作人员聘任的过程中,街道对社区居委会的干预现象严重;而居委会的工作经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的资金;除此之外,居委会内部的管理制度由政府制定,居委会的工作计划也是也是依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的等等,以上的种种现象,都导致了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中的自主性和动力不足。严格意义上讲,街道办事处或者政府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的关系是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而不存在管理关系,但在现实工作中,居委会以街道或政府为上级,以他们的要求为标准来开展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致使其无暇顾及居民自治工作,最终导致了其自治功能的弱化。
2.2居民参与自治的主体不具有广泛性
居民参与自治主要表现为居民个人参与社区的公共事物决策、管理以及公益活动的过程和行为。但从以往的情况来看,由于现在的社区自治还必须依赖于政府的倡导和推动,而社区自治并未带给居民明显的利益,所以居民们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和社区意识较为薄弱,居民对于社区事务的参加积极性不高,而且大部分参加的居民属于被动参加。参与社区事物及各项工作的居民结构处于严重失衡的状态,而参与社区自治的居民主体主要为退休或下岗的老年人或中老年人,年龄范围和职业范围较为狭窄,而相对于那些经济状况较好和较为年轻的的社区成员来说,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的关注和参与就相对较少了。从另一方面来说,社区在居民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人民排忧解难方面,而没有充分发挥其基本的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