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实施单位: 施工单位: 签订日期:
一、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为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己接受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对 (合同编号)该项目 标段施工的投标。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发包给 组织施工。
2.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合同谈判备忘录; (3)招标文件;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规划设计、工程量清单及价格、图纸; (8)投标文件; (9)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合同总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总价×中标标段折扣率):¥ 元,大写 。具体价款以工程完工验收后的结算价为准。
5.乙方项目负责人: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括号里*为规范编号,各地不同,下文同)、《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7.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9.乙方应按照本工程监理单位指示开工,工期为 日历天。 10.本协议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号: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二、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项目片) 2、工程地点:*************村 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 ************ 4、设计单位:*******************
5、工程内容: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 6、承包范围:中标标段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第二条 工期。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工期: 日历天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土地整治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土地整治专项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土地整治通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标准以及规划设计的要求。
第四条 合同价款、风险范围及价款调整
1、合同总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总价×中标标段折扣率):¥ 元,大写 。该价款为完成该中标标段招标范围内(以该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为准)全部工作内容时甲方应支付的价款,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及物价变化和政策调整等风险范围内的各项应有费用。具体价款以工程完工验收后的结算价为准。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中标标段工程量清单单价×中标标段折扣率)合同。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合同风险范围外的因素发生的工程量增减以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甲方代表实际签发的工程量结合合同单价进行价款调整,因设计变更发生的价款调整详见本合同“第七部分”。
第一部分 计量支付规则
工程计量支付方法:工程计量依据本项目规划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项目及计量单位,以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进行支付,计量范围必须符合
工程量清单中关于计量说明的规定 ,若发生工程量清单及价格中没有的工程项目或单价,按工程变更批复的工程项目和单价计价。计量支付的实施应按照《****土地整治项目计量支付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
1、甲方驻施工现场业主代表姓名: ;技术员姓名: 。 2、甲方驻地管理人员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第六条 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名称: 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驻地监理工程师姓名: ; 3、总监理工程师及驻地监理工程师职责范围:全权负责工程监理。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将施工现场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套;
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4、负责协调处理与本工程有关的周边关系和施工环境,保证工程顺利地进行; 5、监督监理及乙方工作情况,对乙方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行督查,参与隐蔽工程的检查和中间计量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及施工现场进行监管;
6、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第八条 乙方代表。
1、乙方驻施工现场全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负责人姓名: 。
2、乙方项目管理人员变更,乙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人员,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乙方管理人员只能调整一次,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
3、乙方驻施工现场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必须持有有效岗位证书。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