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2020-05-19 08:16

Word格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 总则 :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员。 2 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

3.1凡生产、存储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完美整理

3.3各部门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4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相关部门应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 4 机构与责任

4.1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

4.2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2.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2.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2.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2.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2.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 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2.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1 告知制度

1.1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

1.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物质,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

1

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

1.3车间应协助综合办公室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1.4机电科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所有参与研发和实施人员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必要的责任。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2 本单位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项目按照卫生部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确定。

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5)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 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作,表内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基本情况表;

(2)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2

(3)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

(4)主要原、辅料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产量); (5)生产工艺流程图; (6)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7)由法定资质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8)存在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提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报,并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

(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6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受理

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处室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字[2005]11号)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7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8 单位如果终止生产经营,则应当向原申报机关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9 单位应当主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申报情况的抽查和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3

1 公司工会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

2 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6)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

3 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安全保卫科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公司对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应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

(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业务能力。

(7)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2014年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模拟试题17(物理)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