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将老有所养 可获补缴补助(2)

2020-05-19 08:34

(四)曾多地任教的教龄,或曾先后任民办、代课、幼教的教龄,都按任教地单独计算(以联校、即乡镇为一个基本任教地。这是因为原民师发补助或工资、人事调动都是联校),不累计计算。且都应在原任教地解决。 对与错,供参考。 此致 敬礼!

老民办教师彭德元上 电话 15243717745 (能否将新政策讨论稿先睹 谢谢!) 附: 关于老民师离职后应补发退职金的有关政策

我国各行各业下岗时都发给了退职金,各级政府对发给离职老民师退职金也曾多次反复强调: (一) 国家关于辞退老民师后要发退职金的政策和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六、…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湖南省教育厅、省信访局等单位,反复多次强调的一定要补发“退职金”:

(1). 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湘人教{1991]60号文件中说:“凡因超编或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而调整出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各地方可根据需要,另行适当安排工作。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2). 湖南省教育厅2006年6月23日《对“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四、对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未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可按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

(3) . 省教育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又重新强调:“三、… (三)关于给予一次性补助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辞退人员应给予一次性贴。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规定,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多数地方已按规定计发了退职补助金。确未发放的,可按规定补发。”

(4).湖南省联席办于2010.2.5日召开省维稳工作会议发出的题为《关于做好原民办教师信访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省联席办先后两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并报省领导同意,我省不宜比照湖北省等省的做法出台新政策,应当坚持现有政策规定…”“二、…要严格按照2007年省教育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信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统一口径,正面回应。”“三、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群体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凡符合发放一次性生生活补贴政策而没有发放的地区,要限期按标准补发到位…”

(三)温家宝总理对信访工作曾指示:“对政策已经明确的问题,要坚决贯彻落实,不可朝令夕改;对需要研究的新问题,要抓紧制定措施,不可拖而不决;对群众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作好说服工作,不可使茅盾激化…”

2012-06-13 23:11:21

关于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建议 尊敬的省教育厅领导:

我学习了湘教通[2012]171号文件,其中调查内容有“妥善解决代课教师和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所以提点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遗留问题的建议。

只按教龄发给退职金(即买断),不像广西、湖北、陕西等在养老保险上去解决。这是因为:

1.那把问题越搞越复杂。因养老保险是在自愿的原则下进行的,将逐步全覆盖,现在有的已参保了(有新农保和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社保),有的现已发“退休金”了。2.“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养老保险”、“特困待救”等都是老民师离开教肓战线后的问题,是需政府和其他部门(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民政厅等)从新制定新政策去解决的,教育部门也没有现存的政策来解决。这不是教育部门非要解决不可的问题。3.教育主管部门只有责任解决他们曾在教育战线上工作过的问题,即发给退职金。这也符合我省以前一贯的政策(政策依据见附件。这也是我们老民师多年重复上访的依据,若不依法依规,我们将至死拒理力争、…),也不出尔反尔。发给退职金后就是“买断”了跟教肓部门的关系(关系未断,上访依旧)。民师们可将退职金自由支配到养老保险等方面。 买断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是:(一)、只按其教龄发给(一次性生活补助)退职补助金,其它不提,简单、节俭、易行。(二)、标准是教龄补助,越长补助越高,即:教龄一年的补100元、两年的补400元、三年的补900元、四年的1600元…以此类推:十年的一万元、二十年的四万元为止(四万元差不多够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居民社保一生的钱了。另外按一年补一个月标准工资也达2000元了,虽说湖南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中,教育行业月平均工资达2701元。这个标准再低就会不行的)。(三)、解决的对象和范围:不论是辞退整顿、行政调离、被迫或自动离职的、不论后来在原或新居住地参加了社保的(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也不论是否再就业、现在是在职还是离职、退休,也不论现在和将来有、无退休金等,只要是没有把原来任民办教师的“教龄”考虑进去的,这次人人都有(大大减少了重复上访的可能性),都(因婚嫁或其他原因迁出了原任教地的)应在原任教地“买断”,按教龄发给退职金。。

(四)曾多地任教的教龄,或曾先后任民办、代课、幼教的教龄,都按任教地单独计算(以联校、即乡镇为一个基本任教地。这是因为原民师发补助或工资、人事调动都是联校),不累计计算。且都应在原任教地解决。 对与错,供参考。 此致 敬礼!

老民办教师彭德元上 电话 15243717745 (能否将新政策讨论稿先睹 谢谢!)

附: 关于老民师离职后应补发退职金的有关政策

我国各行各业下岗时都发给了退职金,各级政府对发给离职老民师退职金也曾多次反复强调:

(一) 国家关于辞退老民师后要发退职金的政策和法规: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1997]32号: “六、…对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的生活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 湖南省教育厅、省信访局等单位,反复多次强调的一定要补发“退职金”:

(1). 湖南省教委《关于中小学民办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湘人教{1991]60号文件中说:“凡因超编或不宜继续从事教学工作而调整出教师队伍的民办教师,各地方可根据需要,另行适当安排工作。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2). 湖南省教育厅2006年6月23日《对“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四、对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未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可按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

(3) . 省教育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局2007年3月6日《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又重新强调:“三、… (三)关于给予一次性补助问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辞退人员应给予一次性贴。湘人教字[1991]60号文件规定,被辞退的在册民办教师如乡镇无法安排工作,由县或乡镇发给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其补发金额按工龄以一年一个月本人标准工资计发. 多数地方已按规定计发了退职补助金。确未发放的,可按规定补发。”

(4).湖南省联席办于2010.2.5日召开省维稳工作会议发出的题为《关于做好原民办教师信访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强调:“省联席办先后两次召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并报省领导同意,我省不宜比照湖北省等省的做法出台新政策,应当坚持现有政策规定…”“二、…要严格按照2007年省教育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信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部分民办教师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精神执行,统一口径,正面回应。”“三、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群体的合理诉求,积极解决遗留问题。对于辞退的原民办教师,凡符合发放一次性生生活补贴政策而没有发放的地区,要限期按标准补发到位…”

(三)温家宝总理对信访工作曾指示:“对政策已经明确的问题,要坚决贯彻落实,不可朝令夕改;对需要研究的新问题,要抓紧制定措施,不可拖而不决;对群众思想认识上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作好说服工作,不可使茅盾激化…”

代课教师的辛酸而悲惨的生活

代课教师的命运,新年之初再度激起公众关注。

虽然教育部表示,“并没有听说2010年就是清退全部代课教师的最后期限”,而其2006年宣布,“在尽量短的时间内,把44.8万中小学代课人员全部清退”,如今全国仍有31万代课教师,正为自己未知的前路忧虑。

事实上,早在2005年,甘肃皋兰县的代课老师已大部分清退完毕。他们之中很多人,并未“体面”谢幕,离开校园数年,在困窘之中,依然为微薄的补偿奔走。 教书17年被辞退,王连忠回头一看,发现自己是村里最穷的人。

他站在院子里,指着那道残颓的围墙苦笑,“就像万里长城,一个垛口接一个垛口”。 房子是土坯房,50年前父亲盖的,裂缝一指来宽,地板下面空空的。

如今离校已经4年,父亲也死了4年,家中窘困依旧。他说“这就是代课教师的悲惨下场。” 甘肃皋兰县2005年就清退了大部分代课教师,到2007年最后一批清退完毕,包括王连忠在内共970多名老师下岗。 没有比代课更廉价

梁亨昌:我们不是由于懒惰而变成最穷的人,而是为了教育事业丧失了自己的青春 王连忠在家里就可以听见学校的课铃声,但自打被辞退他几乎没再进去过。那是一所拥有开阔操场和整齐校舍的小学,校园中间立着一根旗杆,高高飘扬的红旗很远就能看见。 不回去是怕自己伤心。才离开讲台的那段日子,每天早上,一听到学校广播王连忠就泪流满面。他心里一直不平衡,因为拿着少得“可耻”的工资坚持到了最后,还是“说辞就给辞了”。 1988年春天,参加了四次高考没有上线,23岁的王连忠成为西岔乡山字墩小学的一名教师,作为村里为数不多的文化人,王老师受到尊重感到光荣,直到2005年的秋天。 头发渐渐白了,报酬却几乎没变。王连忠记得,当老师领的最后一个月工资是240元,不及同校公办教师的1/10。但在皋兰县代课教师中,这薪水已经很高,一般标准是200元以下,各个乡镇情况不一。

梁亨昌在黑石乡代课20年,离校时他月工资仅163元。“我们不是由于懒惰而变成最穷的人,而是为了教育事业丧失了自己的青春。”

袁维军1976年从教,工资从5元、10元、15元……增加到240元历经29年时间。他说,校长、教师包括会计的活他都干,却只能看着与公办教师的收入差距一年年扩大。 “每到发工资的那几天心里都不是滋味,一进课堂就什么都忘了。”王连忠忍辱负重,和其他代课老师一样,相信会有转正的一天,但最终等来的却是教师生涯的终结。

2005年那次清退,皋兰县大部分代课教师消失了。之后,2006年3月,教育部才宣布,较短时间将把全国余下的44.8万名代课人员全部清退,甘肃全省涉及2.1万多人。 王连忠失业后没有闲着,很快,他在表哥的带领下,找到了人生的第二份工作。

他说,“背水泥是要命的活”,却不是想干就有机会干的。水泥拉来,二三十人在车后面撵,一车水泥只需要5个人卸,稍慢一点就上不了车。没干几天,腰便被磨得皮开肉绽,老婆送饭看到后流着眼泪将他拽回家。

背一吨水泥3块钱,26天王连忠背了300吨,挣了900块。“活是重活,工钱却是天文数字。”他说。

如今在皋兰县,很难找到比代课教师更廉价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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