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林造?2012?23号
重庆市林业局
关于开展2012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
种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成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及印发国家林业局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以及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场字?2012?36号)及“全国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市林业局决定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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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下称“打假和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态建设的基础,是森林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是巩固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农村经济、增加林农收入的重要资源。林木新品种是林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林以种为本,种以质为先,种苗质量关乎森林工程建设的成效。森林工程助推了我市林木种苗产业的发展,同时一些地方仍存在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无证生产经营等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通过打击行动,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农群众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意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维护新品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进而有序推进森林重庆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突出“打假和保护”重点
以《种子法》、重庆市《实施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法规为依据,建立规范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为目标,全面开展林木种苗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行政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无证生产、经营种苗;二是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三是核查油茶苗木“四定三清楚”;四是虚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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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种苗广告;五是盗用、仿冒授权品种。同时,将林木种苗档案建立、完善、管理作为执法督查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为长效推进“打假和保护”工作,市林业局成立重庆市“打假和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杜士才 重庆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副组长:袁德坤 重庆市林木种苗站站长 向国伟 重庆市林业局造林处处长 李辉乾 重庆市林业局科技处处长
成员单位:办公室、造林处、政法处、计财处、科技处、驻局监察室、宣传处、种苗站、退耕办、林科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重庆市林木种苗站,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袁德坤同志兼任。
四、实施步骤
“打假和保护”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12年3月上中旬)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打假和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国家林业局组织的电视电话会。二是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各区县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作好开展行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大张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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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宣传《种子法》,“打假和保护”行动既是规范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宣传贯彻《种子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的一个重要途径。市种苗站将组织编印行动宣传手册,发放到种苗生产经营者手中。督促各区县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种子法》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种苗法律意识。
(二)专项执法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6月中旬) 各区县将组织开展自查,针对2008年森林工程启动以来辖区范围内所有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新品种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找存在问题,分析掌握查处线索。市林业局对各地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对重大案件进行查办。
1、区县自查阶段(2012年3月下旬至5月上旬)。各区县(自治县)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整合林木种苗、森林公安、森林植物检疫等机构的力量,根据市里确定的工作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大力开展工作,重点打击各种林木种苗违法犯罪行动。在自查阶段,要切实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查处制售假劣苗木行为。在对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弄清苗木品种、来源,对品种不清的聘请专家进行辨认,对责任人按照种子法律法规处理。
二是严查乱引滥繁。重点针对经济林树种尤其是油茶苗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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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查。经济林苗木重点检查苗木来源,外调苗木是否报批。油茶苗木重点检查是否做到“四定三清楚”,即实行定点采穗、定点育苗、定单生产、定向供应;做到品种清楚、种源清楚、苗木销售清楚。
三是规范未审先推行为。各区县按照《种子法》的规定,对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开展经营、推广的林木品种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桉树、核桃、板栗等经济林品种。将严查品种来源、种源情况、合格证、良种证书等。
四是严查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盗用、冒用授权品种的行为,一经举报严肃查处。
五是规范林木种苗档案。各区县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种子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建立林木种苗档案。对于没有建立档案或档案不全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个人限期整改。
2、市局抽查阶段(2012年3-9月)
市林业局将组织森林公安局、种苗站、森防站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执法行动组,对部分区县行动情况进行抽查。对涉案案值高、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以及跨区县的林木种苗案件由市局督办,市林木种苗站会同市森林公安局等直接查处。
市局组织专业人员重点抽查今年飞播种子质量,对不合格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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