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
说明(2011级)
创新创业学分是什么?
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和实践活动所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组织评审或认定后确认的学分。“创新创业”课程范围包括院系及校级以上的第一课堂外的一系列具有创新创业活动,如学科竞赛、创新实践项目、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发明创造、职业资格认证、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全日制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2011级本科生必须获得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4个创新创业学分方可毕业,8分认定优秀。 创新创业学分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创业与职业发展课程
创业与职业发展课程主要包括启蒙课程讲座、个性化系列讲座、创新创业实验班。
启蒙课程讲座 个性化系列课程 创新创业实验班 (1次0.5分) (2分) (4分)
证明材料:启蒙课程讲座、个性化系列课程:打印创业园选课系统成绩汇总页面上交;创新创业实验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由学生申请,园区出具证明材料。(咨询方式:6291099,李老师)
二、 学科竞赛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基础力学实验竞赛等。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福建地区“盛群杯”单片机应用设计竞赛等。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思科网院杯”全国大学生网络技术大赛、福建省大学生ACM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嵌入式物联网设计大赛、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等。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环保创作竞赛、大学生化学实验基本知识与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
光电与通信工程学院:全国福建省光电设计竞赛、福建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全国高等院校广联达软件算量大赛、全国高等院校广联达软件算量大赛、福建省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中联杯全国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海峡两岸大学生建筑设计竞赛等。
应用数学学院: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设计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一分钟影像”艺术创作大赛、中国建筑艺术“青年设计师奖”、全国高等美术院校建筑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学年会、“为中国而设计” 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论坛作品征集、厦门理工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毕业生服装设计大赛暨海峡两岸高校服装类教学成果展等。
管理学院:“金蝶杯”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金融投资交易模拟大赛、两岸三地大学生品牌策划大赛等。
商学院: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
外国语学院:全国口译大赛、韩素音青年翻译奖竞赛、中华全国日语演讲大赛、中国人日语作文比赛、“汉语桥”在华留学生汉语大赛、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等。
文化产业学院:全国高校市场营销与创业策划大赛、全国品牌大赛、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中国会展院校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等。
数字创意学院: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短片大赛、金鹏奖国际新媒体短片大赛、全国高校数字短片大赛、金海豚动画作品大赛、金龙奖原创漫画动画艺术大赛等。
说明:1、国际级(特等奖或第1名10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9分;二等奖或第6-10名8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7分;优秀奖或鼓励奖6分。) 2、 国家级(特等奖或第1名8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7分;二等奖或第6-10名6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5分;优秀奖或鼓励奖4分。)
3、省部级(特等奖或第1名7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6分;二等奖或第6-10名5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4分;优秀奖或鼓励奖3分。)
4、 市厅级(特等奖或第1名6分;一等奖、单项奖或第2-5名5分;二等奖或第6-10名4分,三等奖或第11-18名3分;优秀奖或鼓励奖2分。) 5、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6、 参与学科竞赛未获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注意:同一学年、同一成果累次获奖的,创新创业学分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只取最高值计算创新创业学分,不重复计算。
证明材料:获奖的请提供奖状复印件,未获奖的请提供参赛作品,或指导老师出具的证明材料,包含参赛时间,比赛项目和指导老师签名(咨询方式:6291655,谢老师)
三、 各类职业资格认证
主要包括: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说明:1、外语考试(六级证书(英语专业除外)2分;口语证书2分、专业四级证书1分;翻译资格证书2分;商务英语BEC证书2分)
2、计算机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证书2分;计算机类中级资格证书2分;计算机类高级资格证书4分) 3、普话考试(二级1分,一级2分)
4、其他(职业高级资格证书4分、中级资格证书2分、初级资格证书1分;导游证(旅游类专业除外);会计证(财务会计类专业除外);保险、精算系类考试(取得2门合格证);金融英语证书(单科合格)等均为2分)
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特别注意的是驾驶证不再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其他未提及的与专业相关的证书由各二级学院认定。
四、 创新性实践项目
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项目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凡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均可申请,原则以一至三年纪学生为主。详细情况请参见《厦门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说明:1、结题项目:第一负责人3分;项目成员2分。 2、未结题项目:全体项目成员1分。
3、未立项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0.5学分。
证明材料:结题项目需提供结题报告;未结题项目需提供教务处立项文件及申请报告;未立项项目需提供申请报告。
五、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有三类,具体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立项8分;省级立项6分;校级立项4分。) 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立项10分;省级立项8分;校级立项6分。) 未获立项的项目,提供项目申请书可获得1学分
证明材料:立项项目需提供园区证明或省级以上立项文件;;未立项项目需提供申请报告。
六、 其他实践活动
说明:1、开放性实验项目(16学时为1学分,8学时为0.5学分)
2、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调查、顶岗实践、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累计达80小时约10天,加1分,最高只累计2分) 3、学术活动讲座(参加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组织开展的科技知识讲座、报告等,主讲2分,需提供学术讲座稿;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2次,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0.5分。) 证明材料:
? 开放性实验项目证明材料:系统成绩或课程名称,课时,指导教师签字; ? 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实践单位,实践内容,实践时间,实践单位盖章; ? 学术活动主讲:主讲需提供报告时间,报告内容,演讲稿,班主任签字; ? 参与学术讲座:2次为0.5分(4次1分,可以向上累加),但每次需提交
1500字的心得体会。
七、学术论文
说明:1、被SCI、SSCI、EI检索10分;国际级和国内核心期刊8分; 2、其他正式学术刊物6分;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4分;
3、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2分)
证明材料:要求在前三名作者内,提供论文原件或接收函。
八、 科技成果
说明:1、市厅级以上科技活动、科学研究获奖(特等奖或第1名8分;一等
奖、单项奖或第2-6名6分;二等奖、三等奖或第7-18名5分;优秀奖或鼓励奖4分)
2、校级科技活动、科学研究获奖(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3、参与教师科研并在课题组名单之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证明材料:参与教师科研课题,并在课题组名单中,需提供证明材料:包含课题名称,课题类别,由课题负责教师签字。
九、 发明创造
说明:1、发明10分;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8分;外观设计6分。 2、未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证明材料:发明创造提供专利证书;未申请专利的可提供证明材料:包含专利名称,简介,并由指导老师或班主任签字。
十、 创新创业文化营造
参加创新创业论坛等相关推广活动,提供证明材料可获得1学分。 证明材料为:活动时间,主办单位,活动内容,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签字。 (创业园主办活动请咨询6291183,沈老师)
十一、其他
若有参加其他创新创业活动的同学(闽台合作班的同学在台湾期间参加的科技创新或创业类活动),均可提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由学院考核认定。
证明材料:其他表中未提供的,和创新创业相关度较大的活动。可由学生提供申请材料,活动时间,活动内容,申请创新创业学分的理由和分值,由班主任初审签字,并交由学院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最终审核认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