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挠(金属)电气导管KZ-1基本型 执行标准:适合
JG/T3053-1998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
GB/T20041.1-2005/IE61386-1:1996 电气装配用导管系统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 标准的要求
技术规范:CECS87:96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 设计规范:JGJ16-2008 民用修建电气设计规范 的要求
产品结构:外层为热镀锌钢带(Eezn):里层为阻燃防腐绝缘层。
实用范围:实用于干燥场所及埋入混凝土中的配管,入装修吊顶、消防、照明、仪器仪表、电气设备装配等低压电气配管工程。
性能特点:可挠、耐水、防腐、绝缘、阻燃、安全
产品优势:1、可挠性好、施工方便。2、双重防腐使用寿命更长。3、内层绝缘,装配可靠。4、抗震性好,屏障作用好。5、资料利用率高可达100%,节约成本。
民用电气设计标准JGJ16-200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2 条文说明 8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8.1普通规定
8.1.1由于民用修建群已较少采用架空线路,修订后的本规范不再包括架空线路,将原规范室外电缆线路部分纳入配电线路布线系统.随着一些新方式配电线路布线方式的遍及应用,修订后本章的实用范围和技术内容较修订前均有所拓宽.
8.1.2布线系统的选择和敷设方式的确定,主要取决于修建物的构造和环境特征等敷设条件和所选用电线或电缆的类型.当几种布线系统同时能满意要求时,则应根据修建物使用要求、用电设备的分布等因素归纳衡量,决定合理的布线系统及敷设方式.
8.1.3环境温度、外部热源的热效应;进水对绝缘的损害;灰尘聚集对散热和绝缘的不良影响;腐蚀性和污染物质的腐蚀和破坏;冲撞、振动和其他应力作用以及因修建物的变形而引起的危害等,对布线系统的敷设和使用安全都将建立极为不利的影响和危害.因此,在选择布线及敷设方式时,必须多方衡量选取适宜的方式或采取相应措施,以缩减或避免上述不良影响和危害.
8.1.4穿在同一根导管或敷设在同一根线槽内的所有绝缘电线或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等同的绝缘等级的要求,其目的是保障线路的使用安全及低电压回路免受高电压回路的干扰.国家标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装配》GB16895.6第52章:布线系统第521.6规定:假如所有导体的绝缘均能耐受可能出现的最高标称电压,则允许在同一管道或槽盒内敷设多个回路.
8.1.5为保证线路运行安全和防火、阻燃要求,布线用刚性塑料导管(槽)及附件必须选用非火焰蔓延类制品.
8.1.8电缆、电缆桥架、金属线槽及封闭式母线在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楼板、墙体时,其洞El采取防火封堵,是为防止火灾蔓延扩大灾情.应按布线方式的不同,分别采用经消防部门检测合格的防火包、防火堵料或防火隔板. 8.2直敷布线
8.2.1直敷布线主要用于居住及办公修建室内电气照明及日用电器插座线路的明敷布线.
8.2.2修建物顶棚内,人员不易进入,平时不易举行观察和监视.当进入举行修理检验时,明敷线路将可能造成机械损伤,引起绝缘破坏等而引发火灾事故.因此规定:在修建物顶棚内严禁采用直敷布线.
严禁将护套绝缘电线直接敷设在修建物墙体及顶棚的抹灰层、保温层及装饰面板内的规定是基于以下几点:
1常因电线质量不佳或施工粗糙、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严重漏电,危及人身安全; 2不能检修和改换电线;
3会因从墙面钉入铁件而破坏线路,引发事故;
4电线因受水泥、石灰等碱性介质的腐蚀而提速老化,严重时会使绝缘层建立龟裂,受潮时可能发生严重漏电.
8.2.3直敷布线是将电线直接布设在敷设面上,应平直、不放松和不扭曲.为保证安全,应采用带有绝缘外护套的电线,工程设计中多采用铜芯塑料护套绝缘电线.截面限定在6mm2及以F,是因为10mm2及以上的护套绝缘电线其线芯由多股线构成,其柔性大,施工时难以保证线路的横平竖直,影响工程质量和标致.况且,作为照明和日用电器插座线路6mm2铜芯护套绝缘电线,其载流量已足够,据此也限制此种布线方式的使用范围. 8.4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
8.4.1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普利卡金属套管)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初采用先进的设备和技术生产的新款电线保护套管,经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并经各行业广泛采用.
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以其优良的抗压、抗拉、防火、阻燃性能,广泛应用于修建、机电和铁路等行业.在民用修建中主要用于室内场所明敷设及在墙体、地面、混凝土楼板以及在修建物吊顶内暗敷设.全国电气工程标准技术委员会于1996年编制了《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配线工程技术规范》CEC87m96,本节的主要技术内容是以此规范为依据的.
8.4.2民用修建布线系统所采用的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主要为基本型和防水型两类.基本型套管外层为热镀锌钢带,中间层为钢带,里层为电工纸,实用于明敷或暗敷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防水型套管是用特殊方法在基本型套管表面,包覆一层具有良好耐韧性软质聚氯乙烯,具有优异的耐水性和耐腐蚀性,实用于明敷在潮湿场所或暗敷于墙体、现浇钢筋混凝土内或直埋地下配管.
8.4.3为满意布线施工及运行的安全,特制定本条文,详见第8.3.3~8.3.5条的条文说明. 8.4.5为确保安全及便于穿线,详见第8.3.7条的条文说明.
8.4.8条文规定是为了保证运行安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与管、盒(箱)必须与保护接地导体(PE)可靠衔接.衔接应采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专用接地夹子,跨线为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软铜线.
8.4.10为保证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布线质量和运行安全,可挠金属电线保护套管之间及与盒、箱或钢制电线保护导管的衔接,必须采用适合标准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