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人力资源部是学生社团联合会下的所属部门,接受社团联合会主席团的领导,旨在协调各部门间工作,人员的管理,制度的监督和人员考核。部门下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部长助理一名,干事若干名。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一条 分配本部门干事参与其他部门的例会,记录该部门出勤状况,具体工作
分配和优秀干事工作情况,以作期中,期末综合评定标准。
第二条 大型活动,日常工作中负责社团联合会内部人员的调配,充分发挥各位
干事的能力,保证社团联合会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 制定社团联合会内部人员的考核制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期中期
末对所有干事进行考核。
第四条 制定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值班制度,制作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值班表,定期
对值班人员进行检查,登记和反馈各部门情况。
第五条 发现和解决社团联合会内部机构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并上报主席团。 第六条 在每年开学初,负责社团联合会的招新工作,设初试,复试,并记录下
新进人员的联系方式。
第七条 每学期开始进行全社联课表收集,整理出各干事的空余时间表。安排每
学期值班表。
第八条 每学期制定各部门例会时间表。 第九条 社联人员调动,离职统计登记工作。
第三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 例会参与者需准时参加会议,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第二条 因事不能参与例会者,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 例会参与者需携带笔记本,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会议内容,积极讨论。
第四条 本部门干事参与其他部门会议,记录该部出勤状况,认真填写例会考勤表,不得弄虚作假。
第五条 本部门干事参与其他部门会议,有义务记录该部门例会情况,记录该部
门活跃的干事,在期中期末评估报告中反映出来。
第六条 例会期间,需保持办公室整洁,例会必须有负责人到场。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由人力资源部在每学期初,按照各部门干事的课表,制定相应值班名单
与值班时间。
第一条 值班人员:2-4名不同部门的干事。 第二条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8:00—16:40。
第三条 值班人员需按时参与值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并认真
填写值班登记,如未签到则视为未到。
第四条 因事不能参与值班者,需提前向该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 值班请假条例:
因事不能参与值班者,需提前认真填写请假单,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
请假单分正本和副本,请假者需填写两份,将正本贴在值班登记表上,副本交于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若事情紧急,无法填写值班请假单者,可有本部门负责人代为请假,事后需补上请假单。
第六条 值班监督实行部长轮班制与签到登记制并用。 第七条 部长轮班制条列:
每周五天,由人力资源部分配,每个部门部长,副部长负责一个半天的值班监督。负责该部门的部长,副部长,需不定期前往办公室查看值班情况,并有义务对未到人员进行记录或提醒其值班。
第五章 组织机构
活动组织部下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若干名。
第六章 部长
第一条: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部长是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同时接受社联主席团的领导。
2. 部长对内全面主持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外代表本部门参加各种相关会议,行使职权。
3. 部长主持本部门的干部会议。
4. 部长有权召开活动组织部会议,传达上级精神,下达有关指示。
第二条:副部长的权利和义务
1.副部长要协调好部长,配合部长展开日常工作。
2.副部长要做好部长和干事之间的桥梁,使部门内部紧紧团结在一起,从而更好的展开部门工作。
3.在部长外出或突发情况下,副部长有权行使部长职责。
第七章 干事
第一条:干事有社联负责招聘 第二条:干事的权利和义务。
1.干事有参加相关会议,参加活动组织部各项活动及提议工作方案,讨
论工作计划的权利。
2.干事应遵循社联会及本部门章程,遵守社联会相关管理制度。 3.干事应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社联服务。
4.干事应不断提高自己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干事要求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交际能力,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吃苦耐劳。
第八章 考核制度
第一条 考核对象: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部门所有干事
第二条 考核原则:社团联合会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以及工作范围,
按照公平民族,注重绩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自我评定与民族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第三条 考核标准:考核以实际工作强狂为准,分为自我评价和部长建议,考核
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第四条 例会考核:
社团联合会各干事必须及时参加各部门的每次例会,不得擅自缺勤。有
事可先请假,请假除向该部门负责人请假外,还须通知人力资源部例会考核人员。请假不得超过4次(含4次)者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未请假且未出勤超过2次(含2次)者,取消评选各项荣
誉称号及推优等资格。各次例会未到,迟到人员,人力资源部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予以公示,并记录期中期末评估报告中。
第五条 值班考核:
社联干事必须严格遵守社联值班制度,按值班表上所对应的时间段,准
时值班,不得缺勤。若缺勤超过2次(含2次),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当值部长副部长不定时地进行检查。对未到人员,人力资源部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予以公示,并记录期中期末评估报告中。
第七条 活动考核:
社团联合会举行大型活动时,原则上实行人人参与。每位干事必须服从人力资源对其工作的分配,并做好签到登记,大型活动必须自觉进行签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工作,而3次无故未到者取消评选社联各项荣誉称号,推优等资格。每次活动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记录,在每周的批评栏中予以公示,并记录期中期末评估报告中。
第八条 社联先进工作者评选:
每学期末,本部门会根据考核结果评选社联先进工作者,由社联颁发证书以资鼓励。(其标准如下) 1. 在社联工作满一学期以上(含一学期)
2.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3. 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生社团联合会各项章程。
4. 热爱集体,努力工作,自觉维护学生社团联合会荣誉,积极参加学生社
团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完成组织布置的任务,根据人力资源部各项资料判定。
5. 工作成绩突出,在组织中有良好的形象,期末考核成绩为优秀。 6. 有以下情况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
1. 在学期中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并被学校予以警告或者处分者。 2. 在学期中必修课成绩出现挂科(不及格,重修)情况者。
3. 在该学期的部门例会中请假次数超过4次(含4次)或无故缺勤超过
2次(含2次)者。
4. 在该学期学生社团联合会值班过程中缺勤3次(含3次)者。
第九条 绩效考核系统:
社联各级干事干部需及时将自己参与或组织过的活动,记录在绩效考核系统中,部长需及时将干事提交的资讯进行鉴定打分。绩效考核中的资讯及分数是人力资源部进行期末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条 倡导学风建设:
1.部长必须及时关注干事学习情况,了解干事学习中的困难,并尽量帮助。
2.社联干事每学期必修课挂科(补考和重修)超过2门,取消该学期各项荣誉称号的评比及推优。
3.社联干事在本学期挂科(补考和重修)超过2门,最多给予一学期再用机会,一学期满后,不准再有挂科(补考和重修),如再次挂科(补考和重修)一律从部门劝退。
第十一条 批评栏和表演栏使用:
1. 批评栏每周由人力资源进行收集,对例会未到迟到,值班未到,活
动未到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2. 表演栏每次活动后由人力资源部收集,对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干事进
行通报表扬和对优秀干事的通报表扬。
3. 每周又人力资源部进行收集,填写好表演栏并于周六交至宣传部,由宣传部于双休日进行黑板书写,批评栏实效一周,表演栏实效至下一次表演栏使用。
第九章 期中期末人力资源考核报告
第一条 期中期末人力资源考核报告,是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项考核,在期中期末
给各部门部长及主席团的一份该部门及社联整体情况的报告。有利于各部长及主席团能更好的,更及时的了解本部门的人员考核情况,了解社联内部整体运行情况。
第二条 期中期末人力资源考核报告,包括:常规考勤情况与人力资源部及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