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工资制的等级工资和事业单位职工标准工资构成中占标准工资30—40%的津贴,即课时津贴、科研课题津贴、科研辅助津贴、临床津贴、防检津贴、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津贴、气象服务津贴、地震津贴、预防津贴、技术监督工作津贴、环境污染监控津贴、社会服务津贴、岗位津贴、表演档次津贴、责任目标津贴、研究生导师津贴、岗位目标管理津贴、技术工人岗位津贴、普通工人作业津贴等。
中小学教师、护士在新的专业技术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的部分也列入“基本工资”项内。
笼统地说,在“基本工资”项中,包括:机关干部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部分”,事业单位干部的“职务等级工资、津贴(活工资部分)”,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津贴(活工资部分)”。
2.基本离休费:填写离休人员按国家规定项目计算的当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2004年首次填报2003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3.基本退休费:填写退休人员按国家规定项目计算的当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2004年首次填报数据为2003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4.基本退职费:填写退职人员按国家规定项目计算的当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2004年首次填报数据为2003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5.国家规定津补贴:填写按国家规定项目计算的当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2004年首次填报数据为2003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津补贴,是指基本工资外,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职工的工资性收入。
6.地方出台津补贴:填写按省及省以下出台项目计算的当年12月份应发的月档案工资。2004年首次填报数据为2003年12月底应发的档案工资。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省出台的按月发放的节编奖、考核奖等奖金纳入地方津补贴统计。
7.实际执行工资:指当年12月份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水平。2004年首次填报数据为2003年12月份实际发放的月工资。实际发放月工资为未扣除工会经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代扣代缴税费前的金额,不含补发工资及13个月奖金。计量单位:元/月,填报时直接填写数字,保留至个位,计量单位省略。
附表一:单位类别表
附表二:常用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编码表
财政部预算司 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